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今天談到校車安全管理問題時指出,2012年發生的涉及校車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了42.1%和50.2%。
該負責人稱,校車安全問題社會高度關注。一年來,在國務院領導的高度重視和推動下,在有關部門和各地的共同努力下,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工作穩步推進,有力保障了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根據公安部門統計數據,2012年發生的涉及校車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了42.1%和50.2%。
一是建立了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印發了《教育部等20部門關於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保障就近入學、建設寄宿制學校、發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車服務依次優先”的工作思路,統籌教育資源合理配置與學生上下學交通服務,把校車服務的重點放在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需要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生,建立了一整套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經國務院批准,教育部牽頭建立了由20個部門組成的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
二是指導、督促地方落實條例。2012年9月到10月,聯席會議在全國範圍部署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專項督查,各省份全部開展了自查,督查組對浙江、重慶等14個省份進行了抽查。督查顯示,全國31個省(區、市)都已按照《條例》要求啟動了實施辦法制定工作,已有26個省(區、市)建立了省級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2012年10月至11月,教育部對20個省份的1萬名地方教育部門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培訓。聯席會議辦公室起草併發布了《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範本)》。
三是完善標準,制定政策。公安部、工信部、質檢總局、標準委制定或修訂了《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專用校車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管理規則》、《校車標識》等。發改委、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分別對財政支援校車服務的政策措施、稅收優惠政策、校車保險制度、相關標準等進行了研究。教育部與工業和資訊化部起草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提醒各地依〈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選購校車從源頭上確保校車安全的通知》,以避免發生因購買不符合標准校車而無法辦理牌證等問題。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引導推動各地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完善校車服務的政策措施。一是指導各地制定過渡期學生交通服務方案和校車服務方案,健全校車使用許可工作制度,建立可持續的校車運營模式;
二是繼續開展專項督查,及時通報發現的問題,督促各地切實落實《條例》和聯席會議各項要求;
三是協調督促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支援校車服務的財政稅收等政策措施,完善校車保險制度,完成相關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四是總結宣傳推介校車管理典型經驗,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經驗交流;
五是加大《條例》宣傳普及力度,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支援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 責任編輯:黃艷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