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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發放消費券資格再放寬 明年3月底前出生都可領

2008年12月05日 06:3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5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邀集朝野協商,再放寬消費券領取資格,初步決定放寬到明年3月底前出生設有戶籍的臺灣民眾都可領取,消費券使用時間到明年9月底。

  據報道,昨天的協商結論,將送今天由“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的朝野黨團協商會議確認;如無意外,“立法院”將在今天完成消費券條例三讀程式。

  除了再放寬消費券領取人資格到明年3月底前出生設有戶籍的臺灣民眾。

  此外,“行政院”版規範消費券使用範圍未包括捐贈,昨天的朝野協商時,在條文中明訂可以捐贈給符合公益募款辦法的公益團體。(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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