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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明年試點以房養老 或解決養老金短缺問題

2013年09月14日 08:09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京報訊 我國將有規劃地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明年一季度出臺。

  我國將有規劃地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明年一季度出臺。

  昨天,中國政府網全文公佈近日由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將“養老問題”分解到多部委

  我國正面臨嚴峻的“老齡化”問題。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將突破兩個億;2025年,這個數字會突破3億。“如何養老”是每一個普通中國人都要思考和擔心的問題。

  《意見》將“如何養老”問題分解到民政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多部委,要求新建居民小區按每人平均0.1平方米配建養老服務設施;要求醫藥結合,社區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人;要求全國社會養老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人35-40張,公辦養老院必須先保障失能、失智、高齡或“三無”、低收入老人入住。

  無論是居家養老、社區養老還是去住養老院,針對普通群眾最關注的“靠什麼養老”問題,《意見》稱,“鼓勵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産品,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同時,要求保監會牽頭,會同民政部等部門,“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以房養老”曾有試點不成功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又稱“以房養老”,是指老年人將自己名下的房屋産權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可定期獲取一定的養老金直到去世。前幾年,“以房養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等城市的個別金融機構自發興起嘗試,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滯萎縮。

  此次,國務院《意見》首提發展“以房養老”試點,意味著國外已很成熟的“以房養老”模式,將有規劃地在國內規範發展;“養老金”的籌集渠道有望拓寬,不再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介紹,“以房養老”的試點方案有望于明年一季度拿出。

  新政

  1 “以房養老”或解決養老金短缺

  “以房養老”是國際上成熟、普遍養老方式之一,國內初起步

  隨著“老齡化”加速到來,養老金“缺口”成為學界和公眾擔心的問題。“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國際上成熟、普遍的金融養老、以房養老方式之一,在國內卻初起步。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説,這次《意見》以試點形式寫了進來,對於老年人、對於保險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試點成功,對於解決老年人的養老資金“短缺”問題,盤活已有房屋資源,擴大保險公司業務都有積極意義。

  【北京情況】 “租房置換” 房屋産權不變更

  《首都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即將出臺。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李紅兵表示,對於“以房養老”的相關政策,將通過推進“租房置換”的方式來進行。“租房置換”是指通過出租房屋獲取租金,最終通過租金收入來入住養老院。

  2007年10月,中大恒基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和北京壽山福海國際養老服務中心聯合推出“養老房屋銀行”業務。該項目規定:60歲以上老人只要向養老機構提出養老需求,公司將原住房進行出租,老人入住養老服務中心,租金用於抵扣老人在養老中心的費用,房屋産權不變更。不過,由於老人對這種模式信任度較低,業務沒有擴大。

  2 醫療機構“入駐”養老機構

  各地要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

  《意見》提出,各地要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衛生管理部門要支援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當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復護理。

  詹成付表示,按照國務院部署,我國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建立社區醫院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係,開展到府診視、健康查體、保健諮詢等服務,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端醫療服務試點。

  【北京情況】 30余家養老院內可看病報銷

  目前北京市400多家養老機構中,有30余家養老院內設“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老人看病可享醫保報銷。李紅兵認為,“醫養結合”的核心還體現在,社區養老的內涵,從“托老床”、“老年餐桌”擴大至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便捷的醫療護理服務。

  記者了解到,在海澱區公共委的政策支援下,部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同時承擔著社區老人日間照料和慢病康復任務,相當於醫學專業的“社區托老所”。

  3 新建社區須配建養老設施

  按照每人平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標準配套建設

  《意見》提出,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每人平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驗收和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區,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闢養老服務設施。

  詹成付介紹,國務院要求,國土資源部等相關部門,要在今年年底前出臺具體政策,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各地各單位可將閒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

  《意見》明確,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開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優先保障供應。同時,詹成付稱,民政部將會同國土部等部門制定政策,嚴防以興辦養老機構之名,行經營房地産之實。

  【北京情況】 新老社區都將建“托老所”

  北京市老齡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將全面落實《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計指標》的規定,新建小區配置的養老服務設施,採取無償使用或通過建設支援、租金補貼等方式,統一移交到民政部門,用於社區養老服務。老舊小區按照規定,將改造中擴建、騰退的設施改建成社區托老所。

  據統計,北京市城鄉已先後建設社區托老(殘)所4397個。但李紅兵坦言,目前,部分托老所閒置,多數托老所混同於社區活動站。他透露,今年將著力引入社會資本和專業化的社會組織服務,充實到已搭起骨架的社區養老機構。同時,細分社區養老服務,日間照料、24小時照護、與家庭養老對接的“喘息式”老人照料服務,將分別出臺不同支援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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