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海南東方官員剛任命即被查 當地否認帶病提拔

2013年08月29日 10:53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日前,有媒體曝光海南省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麥某剛獲任命便被當地檢察機關帶走調查。“副局長是7月25日任命的,僅僅過了10天就被檢察院帶走了,如果選拔任用幹部過程中能夠再嚴格一些,就不可能出現這樣荒唐的事情。”受訪者稱。

  據了解,7月25日東方市政府正式下發了關於麥某任職的通知,任命其為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對於其10天后被帶走調查的原因,該報道稱“源自麥某在審批東方市江邊鄉一塊約70畝的林地開採時涉嫌違規”。

  當地組織部門否認“帶病提拔”

  針對質疑,東方市林業局及東方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否認了“帶病提拔”的説法,稱對麥某的推薦、考察和任命符合有關程式。該局一工作人員表示,局裏也是在通知麥某開會找不到人、聯繫不上的情況下,四處打聽才知道其“出事”了。

  此外,有知情人爆料稱:早在2011年,多家媒體就以《海南東方市開發商毀林反拿140萬生態補償款》為題報道了該市墩頭灣一起毀林事件。當時,出面受訪的便是時任該局生態辦主任的麥某。

  “在徵求意見和公示階段,我們沒有收到有關麥某違法違紀的情況反映。”東方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組織部門也沒有注意到前述有關麥某的媒體報道”。這位負責人説,按照幹部選拔任用的相關規定,對於擬提拔任用的幹部,先由其所在單位民主推薦,之後組織部門進行考察,了解其各方面表現,同時向紀檢、政法等部門徵求意見,之後彙報上級部門研究決定,名單確定後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報有關部門下發任命通知。

  8月26日,東方市委組織部幹部科負責人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麥某的任用這一過程中,我們都是嚴格按照程式來辦理的。此次幹部選拔、提拔過程,組織部門嚴格遵守了規定流程。目前對麥某的調查尚無定論,不便多談。”

  8月26日,記者在東方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欄“人事資訊”中搜尋到發佈于2013年7月9日的《擬提拔任用領導幹部人選情況公告》。公告顯示:“經研究,現將擬提拔任用領導幹部人選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下附了包括麥某在內的15名擬提拔任用幹部的個人資訊,以及公示期間接待群眾反映、來信陳情的組織部門科室名稱及聯繫電話。公示期限為2013年7月9日至7月15日。

  該公示內容顯示,涉及此次“帶病提拔”的麥姓幹部全名為麥明剛,1989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的主要職務有:縣林業局林政股辦事員、設計室副主任、設計室主任、生態辦主任;現任市林業局林政股股長;此次擬提名其為市林業局副局長人選(試用期一年)。

  8月26日,東方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對幹部的考察工作,涉及環節包括進行民主調研、推薦,考察階段公示,再經過常委會討論,還要進行7天任前公示。”

  他表示,在整個過程中,負責處理群眾舉報信訪的幹部監督科並未接到任何針對麥某的舉報信訪資料。“除此之外,提拔任用一名幹部,還要徵求紀委和政法部門的意見。如果這兩方有不同看法或掌握了幹部的違法違紀資訊,也會向我們反映。在這個過程中,未得到類似反饋。如果接到舉報,一定會第一時間追蹤線索,依據信源的可信度做出反應。”

  另據一名知情人介紹,當地組織部門之所以否認“帶病提拔”,是因為麥某是在任命後才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而且到目前為止,此事並沒有定論。”他説。對於麥某涉及2011年一起開發商毀林反拿生態補償款一事,他表示:“這也只是媒體報道過,並沒定性。麥某目前被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帶走了,下一步得看檢察院的調查結論。”

  此前,該市委組織部負責人也曾表示:“如果是在推薦、考察幹部過程中,發現幹部存在問題還堅持任用,才叫‘帶病提拔’。麥某‘出事’後,組織部門也很意外,這説明我們對幹部考察工作還要進一步加強,同時也要更加廣泛地徵求意見。”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