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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官員逆行肇事逃逸 “沒酒駕”結論遭質疑

2013年08月29日 07:54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8月21日下午2時左右,河北省河間市郭村鄉國土所所長褚連河駕駛一輛白色麵包車,逆向行駛撞倒3名騎車女孩後棄車逃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兩人受傷。案發當晚10時左右,褚連河在河間市國土資源局兩位領導的陪同下,向當地警方投案。8月26日下午,警方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送檢的褚連河的靜脈血中未檢出乙醇成分”,遭到受害人家屬強烈質疑。

  案發現場附近一個煤場的監控視頻顯示,8月21日下午2時15分,楊某單獨騎著一輛自行車在前,馮某騎著一輛電動車、后座上帶著孔某在後,3人由東向西沿著106國道行至河間市西村鄉電管所廣科駕校附近時,被一輛逆行疾駛的白色麵包車撞翻。視頻顯示,肇事車輛逆行而來車速很快,案發現場塵土飛揚。

  8月26日下午,中國青年報記者對死者家屬和傷者家屬進行了採訪。

  據家屬介紹,3個女孩今年均為15歲,是小學同學關係,當天3人約好外出找朋友玩。據了解,死者楊某是河間市職教中心幼師專業學生,傷者孔某和馮某是當地中學初三年級學生。

  傷者孔某的母親鄭女士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孩子出車禍後當場昏迷了,不久醒來借圍觀群眾的手機給我打電話,我當時在離案發地點不到100米的地方上班,差不多5分鐘後我就趕到現場。當時3個女孩橫七豎八地躺在地上,我第一反應是救孩子,打了120也報了警,並迅速跟其他家屬聯繫。”

  “圍觀群眾告訴我肇事車輛在前面100多來米的地方,我就跑了過去。我追上肇事者時,他滿身酒氣,一直在打電話。我害怕他叫人接走,就截著他搶手機,他就態度蠻橫地跟我廝打起來,後來來了一輛藍色奧拓車,他把我推倒後就上車逃走了。”鄭女士説。

  據鄭女士介紹,肇事車輛的後窗玻璃上有“治安巡邏”的字樣。當時,現場也有圍觀群眾認出肇事逃逸的人是河間市郭村鄉國土所所長褚連河。

  死者楊某父親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當時是村裏的人給我打電話,説孩子被撞傷了,很嚴重,我趕緊開車去了。去了之後,發現孩子躺在馬路最北側的草叢裏,我當時判斷是大腿斷了,孩子左眼上方附近有長約八九公分、深見骨頭的大縫子。送往醫院的路上孩子還有呼吸,疼得‘啊啊’直嚷。”

  “在河間市人民醫院縫合傷口時,孩子力氣越來越弱,血壓變低,瞳孔擴散。迅速拉去搶救室,但沒搶救過來。”楊某父親説。

  楊某父親在採訪中幾度落淚,“孩子的奶奶已經73歲了,孩子一直跟她在另一個院子裏作伴兒。現在還沒敢告訴奶奶,怕她身體不好經不住。我媳婦現在全天必須有人看著,幾次尋死覓活。”

  死者家屬提供的屍檢報告顯示,楊某是“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

  8月27日上午,河間市國土資源局一蔡姓副局長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當天晚上10時左右,獲悉褚連河的下落後,河間市國土資源局兩名班子成員陪同褚連河到河間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投案。目前,褚連河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對於8月26日收到的由警方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由於其中顯示“送檢的褚連河的靜脈血中未檢出乙醇成分”,死者家屬和傷者家屬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他們拒絕簽字。

  在案發現場與肇事者有過接觸的傷者家屬鄭女士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説,“我百分之百確定他喝酒了,當時他已經是醉酒的狀態了,聞著滿身都是酒氣,打電話説話都説不清,走路都晃蕩。”

  由於楊某父母很悲痛,楊某姑父一直在幫忙處理此事。他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也對此表示質疑,“主要負責此案的河間市交警大隊楊隊長説,肇事者在案發當晚10點鐘歸案時就當場抽血了,但這時已經距離案發將近8個小時。在這段逃逸的時間內,他完全可以通過各種方法去掉體內的酒精含量。我擔心他們官官相護,包庇褚某。”

  之前有報道稱,“河間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案發當天,兩名局領導來到車禍受害者家中道歉安撫。”對此,楊某家屬予以否認。

  “我們沒有看到國土局領導,更沒有得到安撫和道歉。”楊某父親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説。

  楊某姑父也表示,8月23日他看到報紙上這句話時相當氣憤。“我感覺他們欺騙媒體。下午4點半左右,我給市政府辦公室打電話詢問此事,當時對方説會如實向上面領導反映情況,儘快解決這個問題。大概1個小時之後,村長打電話説國土資源局一名副局長想見見我。我當時拒絕了,感覺他們是迫於壓力,我們家屬不接受這種沒有誠意的道歉。”

  對此,河間市國土資源局蔡姓副局長回應稱,“當時局裏派了兩個領導跟村裏的幹部進行協調,要求見受害方家屬。村主任和村裏的書記説他們現在情緒比較激動,認為我們現在去不合適,我們就委託村裏的書記和村主任做好受害方的安撫工作。”

  8月28日上午,楊某家屬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們收到了河間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認定褚連河逆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棄車逃逸。褚連河負此事故全部責任,楊某、馮某和孔某無責任。(實習生 杜夢薇 記者 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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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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