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家長要關注細節
教育孩子,家長要關注細節
【一線探索】
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為家校社和諧育人提供了遵循。此法明確了家庭教育的責任和行為,改變了以往家校邊界模糊、責任不清的教育窘境,開啟了家校社育人的新時代。
高樓萬丈,關鍵在地基,樹高千尺,營養在根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承擔著教育孩子的第一責任,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就是從“根部”做起。回望我們的教育經歷,經常會聽到老師們如是説:“每個問題學生的背後總會有問題家長!”我們70後、80後家長朋友,文化水準普遍提高了,但對教育上的困惑和焦慮反而更多了。前些日子,無意間聽到有家長訴苦:孩子週末回家,作為母親僅僅問問孩子有沒有認真學習,批評他數學沒有考好,旁敲側擊地説某某家孩子因為早戀耽誤了學習,想提醒孩子要專心學習,沒想到孩子飯都沒吃就回到房間關上了門,家庭氛圍一度緊張,好端端的週末小聚,不歡而散。後經班主任了解,原來是孩子放假當天,剛做完數學周練,有點疲憊,回到家裏,就是想安靜一會,放鬆休息一下,結果被父母合圍一頓問詢,弄糟了心情。環顧四週,我們身邊不乏有很多類似“盡職”的家長:不管不顧孩子的意願,幫孩子報了很多培優輔導班;處心積慮搞來很多“知名”的試卷資料,一股腦塞給孩子;甚至有些乾脆辭掉工作,重拾課本,每天自學,輔導孩子的功課,完全迷失了自我。家庭教育促進法積極呼應上述問題,把“尊重未成年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遵循家庭教育推動,貫徹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等內容以法律的條文的形式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作為家長,我們開始深刻反思過去只關心成績而不尊重教育規律的行為,更要關心孩子的全面發展”,一位家長在與老師交流時説到。
近日,班主任也紛紛反映,家庭教育促進法出臺後,與班主任主動交流孩子教育問題的家長明顯增多了,一位家長在與班主任的交流中反思了自己的教育行為:“過去我們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孩子,關注的焦點往往只是孩子的成績,忽視了孩子的品德、心理、興趣、體質等,這些生活中看似強勢的孩子,實屬無奈的弱者,家庭教育促進法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要依法辦事”。一位班主任表示,新法頒布以來,很多家長已經開始了認真學習,知道有所為有所不為,慢慢學會尊重孩子的意願和尊嚴,對孩子也多了一些理解、鼓勵和寬容,對“家校社共育”充滿了期待。“通過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學習,讓我更加確定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確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時的方向,在孩子成長的路上,我會更好地做好領航人。”一位家長如是説。
家庭教育促進法改變的不僅僅是家長,學校教育也要依法做出調整,確保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執行。作為學校,要完善制度建設,建立家庭教育銜接長效工作機制,制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規劃,完善家庭教育監測評估制度等。學校首先承擔好學校育人的主體責任,減輕家庭教育不必要的負擔,以往讓家長檢查作業,上傳學生作業情況等行為一律取消。與此同時,組織教師加強學習,建立由骨幹教師組成的家庭教育教師指導團隊,依託社會力量建立家庭教育志願者隊伍。創新教育渠道,通過優秀家庭教育案例分享會、優秀家庭教育讀本、學校電子網路平臺、家庭教育交流會、家庭親子項目等途徑,讓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緊密銜接。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頒布,對學校教育形成了新要求,對於特殊家庭學校教育要給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援,家庭教育要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制定模組化、功能表化教育指導課程方案,盡可能解決不同類型的家庭教育中出現的個性問題。家庭教育促進法發佈後,學校各年級部通過深入家訪,建立了特殊家庭學生檔案,與社區及其他社會力量取得聯繫,完善了“家校社”共育體系,形成教育合力,協助家庭教育取得更好的實效。
教育的“家事”也是“國事”,家庭教育促進法有助於形成家校社共育的教育格局,有助於學生德智體美勞的全面發展。家庭教育不是學校教育的附庸和延伸,家庭教育暴露出的問題和短板,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形成一個“閉合鏈”,合力推動教育的發展,只有全社會形成重視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圍,家庭教育才能不斷促進發展。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讓家庭教育向著以法治為引領和驅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要內容、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的新模式的轉變成為可能。
(作者:楊培明,係江蘇省南菁高級中學校長、黨委書記,教育部勞動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