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訪”過後不能是“暗防”

時間:2014-05-23 17:03   來源:台灣網

  前不久,四川省丹棱縣聘40名“挑刺工”通過暗訪監督幹部作風,以問題導向為原則,請群眾模擬辦事,給幹部“挑刺”,並在全縣範圍公布於眾,從而倒逼幹部主動作為、積極作為。(5月21日新華網)

  現在我們一些地方政府年復一年搞各類“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不錯的效果,但關鍵是其事先規定了時間、指明瞭範圍,這就從客觀上“幫助”了“作風霧霾”的單位和工作人員逃避了打擊,給違規者培養了“逃避打擊很容易、打擊過後更安全”的潛意識。

  丹棱縣聘40名“挑刺工”的做法行之有效的行使了民主監督的權利,通過“暗訪”更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備”的查處不法行為、行政不作為以及各部門存在的癥結是所在,更能讓國家公職人員心存“敬畏”,本著“為人民服務,做人民公僕”的宗旨意識,兢兢業業,全心全意做好為人民服務的工作。但暗訪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歸根結底目的是凈化社會風氣、改變工作作風,所以説不能因為抓到一個兩個的典型,處理了幾個當事人就認為達到了目的,這樣會讓當事人也會覺得自己倒楣,碰見暗訪之人,導致暗訪起不了任何效果,最後成了一隻紙老虎。

  “暗訪”過後不能是“暗防”,因此在做好明察暗訪工作的同時,必須從完善各種制度上來切實建立民主監督機制,讓其經常化、制度化、公開化,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各個部門中存在的“工作霧霾”,更好的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台灣網網友:嚴峰)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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