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成績公佈後,一則題為《廣西公務員考試發現雷同試卷是作弊還是被誤傷》的網帖在多個網站傳播。網帖稱有多名考生對被雷同試卷甄別技術判“違紀”不服,認為被“誤傷”。對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回應稱“對考生違紀的判斷不存在‘誤傷’”。(5月21日中國新聞網)
近日,湖北多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考生被判雷同卷取消成績,五年內不允許參加考試的新聞迅速走紅網路。初聽這新聞,禁不住對湖北省嚴格的考試製度伸出了大拇指:好!就是要一視同仁,考試體現的就是公平公正,對敢於作弊的人就該狠狠制裁。
然而歡喜未過,接下來的事情發展卻讓人感到很是無奈。成績公佈後,幾十名被判雷同的考生發現,與自己雷同的試卷根本不在同一考區,甚至不在同一地區,因此集體到公務員局討説法。公務員局説他們判斷的依據是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心提供的“試卷甄別系統”,是有數據支援來判定作弊和協助作弊的。但當考生要求出具具體證據時,對方的回答居然是這套系統就是證據,不需要旁證,考生也無需知情。
本來採用高科技手段預防作弊是考試製度的一大進步,但只依據電腦而廢棄人工的做法不可取,若發生誤判,耽誤的可能是考生一生的命運。退一步説,假設這個系統已經非常完善,誤判率為零,那麼對於考生的知情權,對於民眾的知情權,只是一句無需旁證就打發了,顯然是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甚至可以理解為民眾被非法剝奪了知情權。在法律越來越健全的今天,如此情況到底是進步還是倒退,不言而喻。(台灣網網友:申春祥)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