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歷經好幾個月的“個稅免除額”之爭終於有了結果:6月30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個稅法的決定,按人大代表葉青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的説法:“個稅調整方案在最後時刻峰迴路轉”,最終高票通過將“免征額由二審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這個決定雖然並沒有達到公眾所期望的4000元或5000元,但仍然可以説是一個大大的社會進步。
以社會政策的立場看問題:一項涉及民生問題的政策改變,大都是由於政策背後的價值理念的轉變。據媒體報道,5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個稅修正案向公眾徵集意見結束時,共收到意見23萬條,創迄今為止單項立法徵求意見數之最。按網路調查提供的數據:對於個人所得稅免除額,有78%的參與調查者認為應該在5000元及以上;而100%的參與調查者都認為應該在3000元以上。
對此,有人出來説話了,大意是即使有22萬人意見一致,但與全國13億人相比,也算不得多數。後來,在一片抨擊和譴責聲中,這個荒謬的意見很快就銷聲匿跡了。也許就是因為諸如此類大大小小的忽悠層出不窮,葉青把“此次激烈的人民大會堂個稅之爭”列為“終身難忘經歷”。葉青的心情是可以理解,因為個稅免除額調整的實質意義不僅在於免除額本身提高了500元,更在於在整個討論過程中公眾的參與和最終的決定吸收了公眾的意見。
在關於修改個稅免除額的決定討論通過前後,對此最為關心的實際上是中等收入階層。有人似乎對新的“決定”不滿,因而放言,這個決定並沒有使中低收入者得益,這顯然又是忽悠。因為不可能用一項政策來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低收入者本來就不用交稅,調整個稅免除額當然與他們無關。在這裡,把低收入群體和中等收入群體混為一談,難逃別有用心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