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百姓收入偏少且增長較慢,身上的負擔仍然很重。改變這一現狀,不僅要進行個稅改革,還應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調整收入分配格局
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通過的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決定,將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並將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調為3%。調整後,工薪階層的納稅人數由8400萬人減少到2400萬人。專家測算,月薪5000元的工薪者,在扣除“三險一金”後,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由160元降至10.5元。
此次改革的一大亮點,是充分聽取了公眾意見,減稅力度遠遠超過前幾次調整。通過提高起徵點和降低稅率這套“組合拳”,增加了中低收入階層的可支配性收入,不但對因物價上漲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起到了補償作用,也實現了低收入者不納稅、中等收入者少繳稅、高收入者多繳稅的改革目標。
個稅改革,為中低收入者減負開了個好頭。然而,從總體上看,普通百姓收入偏少、增長較慢,身上的負擔仍然很重。要改變這一現狀,僅靠減稅是不夠的,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在“減負”和“增收”兩方面都下足功夫。
城鎮職工的社保繳費,是工薪階層的一個沉重負擔。目前,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這“三險一金”,都是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的,佔到了個人工資收入的23%。如果加上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個人要繳納的錢還會更多。雖然社保為百姓以後的生活提供了一份保障,卻加重眼下的負擔。手頭不寬裕,過起日子來自然緊巴巴。
這些年,在社會財富蛋糕的切分中,居民收入所佔的份額是減少的,普通勞動者收入增長也低於GDP的增速。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均工資為3096元,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均工資只有1730元。
普通勞動者工資收入低,從這次個稅調整中也能看得出來。個稅起徵點調到3500元,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就銳減到2400萬人,整個工薪階層只剩下7.7%的人繳納個稅,説明絕大多數工薪者的收入遠遠沒到“起徵點”。這也就不難理解,起徵點調整緣何成為爭議最多的焦點。因為,依目前工資水準,個稅起徵點確實有點高;但換一個角度看,不一定是起徵點高,而是普通百姓的工資水準太低了。
因此,進一步減輕普通工薪階層的負擔,還需要公共財政有更多的擔當,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降低企業和職工繳納比例,讓人們兜裏的“活錢”再多些。在“減負”的同時,更重要的是直接增加百姓收入。大家的錢包鼓了,消費才更有底氣,生活水準才能明顯改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