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我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將可參加職工醫保,其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將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用繳費。近日,人社部就相關問題發出通知,明確這部分人員享受該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一致,且可以轉移接續,各地將出臺細則。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享受醫保報銷,對廣大職工而言是一個福音。一者,當前用工機制日益靈活,個人自主擇業程度不斷提高,臨時失業現象並不少見,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享受醫保,可謂上了“雙保險”,能減輕相關人員生活支出風險;二者,醫保繳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一定程度上盤活了失業保險基金,增強了社保“全覆蓋”的動力。
根據過去的制度設計,職工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因沒有勞動收入,醫療保險繳費也相應中斷,造成個人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無法享受醫保待遇,在“看病貴、看病難”沒有得到緩解的情況下,容易加重失業者的生活負擔。同時,由於失業保險基金用途局限于支付失業保險金,也造成鉅額資金的積壓。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一個城市因此積壓的資金能達到數十億元。“一頭緊一頭松”現象的存在,不利於失業保險基金作用的充分發揮。
正因如此,一些地方積極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範圍,比如杭州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創業者房租,石家莊用失業保險基金負擔畢業生就業見習補助。此前在2009年,人社部也力推失業保險基金補貼困難企業,以穩定就業崗位。此番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領取失業保險金者的醫保繳費,雖然只是“盤活”失業保險基金的一小步,參保者個人的保障待遇卻前進了一大步。此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醫保待遇不中斷,也有助於人們累計25年的醫保繳費年限,方便其退休後享受比在職者更優惠的醫保待遇。
以往,我國社保體系保障範圍受到各種“樊籬”的局限,比如困擾參保人員的社保異地轉移接續,退休人員養老保障雙軌制,領取失業保險金不能享受醫保,城鄉之間社保待遇水準不一。但近年來,社保體系的突破引人矚目,可以説,領取失業保險金者可享受醫保政策的出臺,正是我國社會保障事業近年來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的縮影。在中央的大力推動之下,我國社會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社會保障水準不斷提高。農民、城鎮居民等過去排除在城鎮職工醫保和養老保險之外的廣大群體,相繼納入到養老和醫保的保障範圍中來。
最近,溫家寶總理承諾在任期內實現養老保險對國民的全覆蓋,為儘快實現“人人享有社保”提供了工作尺規。在此激勵之下,社保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大膽突破過去存在的“樊籬”,加快實現人人有便捷、可靠的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