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患者在急診科的停留時間,衛生部有明確的規定。但遺憾的是,規定雖然明確,卻沒有很好的貫徹手段。
就在北京各大醫院急診人滿為患、許多急病患者需要“碰運氣找病床”之際,《新京報》記者的調查,又揭露了醫院急診的一個鮮為人知的問題:北京多家醫院急診病床週轉不暢,很多非急症病人或者是“老病號”,長期佔用急診床位。
急診科作為處置患者突發情況的窗口,要保證充分的應對能力,一個最為關鍵的環節就是不能長時間滯留病人。所以,不論是哪個國家,對急診病人的分流都嚴格規範。例如,英國的急診中心,其病人滯留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此後,需搶救的進監護室,需專科治療的入院治療,病情平穩或非需要急診處理的必須離開。
患者在急診科停留時間,其實有明確規定。在衛生部下發的三級綜合醫院評審細則中明確提出,三級醫院急診病人的滯留時間不得超過72小時,衛生部在全國衛生系統開展的“三好一滿意”活動,更是要求急診患者的滯留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但很遺憾,規定雖明確,卻沒有很好的貫徹手段。
病人長期滯留急診,原因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其一,急診醫生的責任壓力過大。眼下,患者的利益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重視,這雖是好事,但任何事情都存在“過猶不及”的適度問題。由於有時過分強調患者的權益,急診醫生的相關權益被大打折扣,如果急診醫生按規定強調患者的非急診適應症,患者回家後一有任何一點病情變化,急診醫生都可能面臨家屬的質疑,這就讓一些急診醫生不敢輕易分流非急診患者。
其二,病房管理對急診分流形成擠壓。現在的醫院管理,對於綜合醫院的住院病人的時限也有較高的要求,例如三級綜合醫院的平均住院日一般要求在13天以下,這一要求的本意是要提高綜合醫院的病床使用效率,但在客觀上對醫院收治存在“壓床”風險的病人造成了阻礙,很多慢性病人因為治療週期長而成為專科病房的“老大難”,這就導致那些相對穩定的慢性病人,很難從急診轉到專科病房。
其三,缺乏合理的診療體系。其實中國醫療體系的很多問題,都可以歸結到沒有建立一個合理的三級診療體系。因為三級醫院沒有分工,所以病人扎堆上大醫院,大醫院人滿為患挂不上號,就會選擇往急診裏蹭,即便病情穩定了,也不願意離開,因為信不過其他醫院。事實上,假如我們能夠給三級醫院合理分工,不同的醫院看不同的疾病,一些基礎的疾病就應該從三級醫院的診療目錄中剔除,從制度上要求不同層次的病人必須選擇到不同級別的醫院看病。不如此,大醫院急診被非急症病人佔據的情形就很難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