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湖南永州市新田縣中學教師謝桐軍騎摩托車從學校回家途中發生車禍,後被送進新田縣中醫院。家屬找到他時,卻是在醫院大門外的垃圾堆旁。醫院稱,誤認為這名傷者“精神有問題”,所以要求保衛科人員儘快處理此人。(12月6日《瀟湘晨報》)
在日前召開的第五屆全國醫院院長年會上,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中國項目部主任劉遠立稱,每年公立醫院欠費達到100億,其中很大一部分便是急救醫療欠費。這足以證明,公立醫院在接診或收治急診患者之後,如果不能知悉患者的支付能力,極有可能陷進“虧本醫療”的怪圈。循著這種邏輯,我們就容易理解為何在當地醫院會出現將車禍患者“誤認”為精神病患者,並“清理”到醫院門外的垃圾堆上的事情了。
在現實生活中屢屢發生醫院方“見死不救”的事件,最根本原因就是醫院方“怕虧”。現實如此,從理性的角度分析,在現有醫療管理體制之下,為了生存或獲得更大的收益,一些醫院自然就會挖空心思提升藥價、開大處方、過度檢查,甚至為了規避欠費風險而違背醫德公然“見死不救”了。見錢眼開的醫院當然應予以嚴厲譴責,但打“板子”恐怕不能光打到醫院身上,醫療政策的誤區和政府的社會責任同樣難辭其咎。
要從根本上讓類似的急診患者(無身份證明的),可以看得上病、救得了命,就必須有一個解除醫院“怕虧”心理的保障機制。美國有一項政策,面對患者急診,醫院不允許看其身份,必須立即進行無條件免費救治。而這筆錢先由政府支付。與這些國家相比,我國政府在醫療責任上和“免費先救”上的責任體現及責任分工上,是遠遠不夠和遠沒有到明晰的地步。
另一方面,我國急診或大病醫療救治的社會保障體系遠未完善。讓醫院方單獨承擔“虧損”和單方承擔全部社會救治責任,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公平的,政府和保險機構都有共同承擔的義務,但遺憾的是在政策設計和運作機制上還相距甚遠。
將急診病人當成“精神有問題”,拒絕繼續救治並扔到垃圾堆上令人心寒。但我們在強烈關注和譴責醫院方的無良之時,且莫忘了儘快彌補醫療救治政策和醫院保障機制的巨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