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省、市直屬機關公務員住房問題,海南省、海口市2009年開始修建近萬套公務員限價商品房,並以市場價三分之一的價格銷售給公務員。連日來,記者走訪發現,有人在拿到房子指標後公開出讓,轉讓費最高達30萬元。(8月28日《工人日報》)
翻開保障房工具箱,確有品種之一叫“限價房”,但絕無被進一步標簽化的所謂“公務員限價房”。而海南“無中生有”地蓋出這樣的房子,著實讓民眾又長了不少見識。
“公務員限價房”當然不會在小區門口立牌匾,但它的確鑿身份早就被鎖定在紅頭文件裏了。僅以五源河公寓為例,兩年前海口市下發《關於加強市直機關幹部職工雙限商品房(五源河公寓)分配銷售紀律的意見》就清楚顯示,該小區屬“市委市政府統建”,配售對象為清一色的在編公職人員。
“公務員限價房”之“無中生有”,就在於名義上無,實質上有。因為,“限價房”的本質定義在這裡並沒有遭到顛覆,在一些地方政府口中依然是面向“中低收入的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只不過“目前主要面向財政供養人員”,目的在於“有效解決機關幹部職工住房困難,改善幹部職工居住條件”。且不説這種“先民之樂而樂”的情懷有多自戀,距民又有多遠,有一點倒是可以斷定,在當地政府交出的政績清單上,這些“限價房”,應是為改善民生湊了數。
這些年,保障房領域儘管醜相屢見不鮮,但大多還是屬於有人試圖“在芝麻裏摻沙子”,遮遮掩掩,矇混過關。海南卻不一樣,借保障房名目打造多個福利性質的“公務員小區”,迄今似乎絕無僅有。
如今拿到“特供房”指標後,有公務員轉手倒賣,雖然動機不一,但至少都説明他們並不缺房子,只因人逢時運,不拿白不拿,何況此項機關福利堪稱一筆不可多得的大禮。按照“紀律”,當事人倒賣指標是要受到嚴辦的,那麼,出臺文件的權力部門呢,難道就只能這麼將錯就錯下去?(王景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