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拋出來,大概所有人都毫不猶豫説“會!”不會?沒吃過豬肉,總看到過豬跑,跟著學就是了,別人怎樣你怎樣,還怕上不去車、到不了站?車門嘟嘟響,關閉前衝進去,趕上這班車,又刺激又有“成就感”。然而,這樣,就真的“會”了麼?
就拿“衝門”來説,運營方苦口婆心勸説不要衝門,衝門有危險,衝門可能影響列車營運,衝門可能會因為你一個人耽擱整車人,甚至整線人,但衝門的還是屢見不鮮。衝門是為了趕車,如果還“情有可原”的話,前不久甚至還有故意用腳擋住車門,幾次三番不讓關上,拖延列車的人,以至於地鐵駕駛員情急之下通過車上廣播大聲吼叫。這樣的人,能説會麼?
擋門的是特例,再舉些常例:人群擁擠時,站在豎欄杆旁,整個後背靠在上面,讓旁邊所有人沒地方抓,總不見得手指硬摳進去,然後讓你的一堆肉夾緊在欄杆上吧;坐在位子上,蹺起個二郎腿,一隻鞋懸在別人小腿部位,令人“望而生畏”不敢靠近;早高峰,車內本來就“人氣”十足了,突然有人拿出蔥油餅、肉饅頭來吃早飯,滿車廂人陪著受罪;背一個大雙肩包,鼓鼓囊囊,一上車亂擠亂走,大包所到之處,別人望風披靡;明明説好先下後上,下的人走中間,上的人走兩邊,非擠在中間面對面往裏衝……
上面這些都是小事——我就不寫等而下之的什麼在車上亮刀子削蘋果、剝毛豆扔豆殼、換衣服、大小便之類不堪的事情了,這些都曾發生在我們的地鐵上——小事還沒到法律來插手的地步,但正是這些小事每天都困擾著無數的地鐵族。
這些小事,在自己家裏做,都沒問題;在地鐵上,則都是問題。地鐵是公共空間,而且是人群密集、相對封閉的公共空間。在這樣的空間中,人與人的接觸和交往最緊密,也最容易互相“作用”。本來無傷大雅的個人習慣或偏好,在這裡就得收斂起來,因為要顧忌到是否會影響他人。
從這個意義上説,地鐵集中體現了個人身處社會中的情形。做任何事情,都應該先考慮,這樣影響別人了麼?他人的感受,正是無數“我”的感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所以,再問一遍,你會坐地鐵嗎?真的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