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地鐵官方微博提醒著裝暴露的女乘客要自重之後,兩位女生在地鐵上舉出 “我可以騷,你不能擾”的告示牌,抗議“自重”言論。這讓我想到前不久看小説時的一個情節,講的是布拉格之春後,蘇聯軍隊開進了捷克,布拉格的少女們成群結隊,穿上短得不能再短的超短裙,裸露著修長的雙腿在坦克周圍搔首弄姿,以此來挑逗並報復俄羅斯大兵。
“你可以騷,我不能擾”這句講起來十分痛快的話,就帶著布拉格少女們那種盛氣淩人的“得意”和充滿驕傲的“勝利”。
當然,地鐵女乘客和地鐵男乘客間的關係,並不是布拉格少女和俄國大兵的“敵我關係”。但女同胞“騷的權利”和男同胞“擾的慾望”之間,確實是一場持續了千年的戰爭。這場戰爭有三個主戰區:本性、法理和道德。
從法律角度來説,“我可以騷,你不能擾”完全正確。從道德倫理角度來説,這個問題就複雜了,比如穿得太暴露是不是有礙公德?是否會引起某些人的不適。進一步來説,如果公共場合很多人都穿得暴露,是否會導致整體犯罪率的提高(夏天犯罪率較高,是經過實證檢驗的一個結論,那麼,夏日著裝暴露是不是仲介變數?)如果扯進“人類本性”,那就更説不清楚了。
人類歷史的發展和整個現代化的過程就是規範逐漸戰勝野蠻,本性逐漸被規訓、引導和束縛的過程。換言之,這是一 個女性氣質的秩序與穩定戰勝男性氣質的野蠻與暴力的過程。而對性衝動和興奮的壓制是這個規訓過程的重要議題。
現代社會無疑支援“你可以騷,我不能擾”。法律上是如此,道德上基本也是如此。雖然穿得太暴露可能産生上文所提及的一些道德批判,但主流的道德觀,也絕對無法容忍將女性著裝暴露視為男性騷擾的合理化藉口。
不管網友們怎麼吵翻天,我騷了不見得會怎樣,但你若擾了就有麻煩,法律是這麼規定的,道德也是這麼要求的。那麼,勝負便見了分曉。“擾”者稍佔有優勢的,只有“本性”這一戰區。不過在今天,“本性”本來就是一個被打壓,被規範的對象。克制不了本性的,都被視為異類或者敗類。
因此當女性打出“我可以騷,你不能擾”這句話時,其實帶有一種挑釁意味。何為挑釁?那是摻雜著得意和逗引的優越感,而且挑釁往往是安全的,是有所依仗的。在“性騷擾”這件事上,女性可以依仗法律保護和道德申訴。由道德賦予的優越感越被罵越凸顯,越有價值,因此,打得不可開交的“女權”和“男權”之爭,不過是一場吸引眼球的狂歡。
所以,我覺得“我可以騷,你不能擾”這句話表達的意思,其實只是一個現代社會的常識,毫無新意。之所以會引起如此大的爭議,是在於它帶有挑釁意味的表達方式。那些留言表示反對“我可以騷,你不能擾”的人,是在反對這種挑釁的表達方式,但在行為上他們是無可奈何的,你要在這世間好好生活,就得服從規範。
對於中國女性來説,最頻繁也最讓人不爽的性騷擾,並不發生在地鐵等公共場合,而是在與權力相結合的職場或官場。一旦有了權力的佐料,“你可以騷,我不能擾”這句響噹噹的話就顯得軟弱了,這時的情況是“騷不騷隨你,擾不擾在我”。面對上級的“動手動腳”,多少女性敢拍案而起?但這能怪她們不夠勇敢?這裡,女性忍了性騷擾和男性在地鐵上忍了“鹹豬手”,其實是出於同樣的理由,規則使然。不過,後者服從的是具有合法性的正當規則,前者服從的是職場的潛規則。在地鐵裏贏得肆無忌憚的女性,到了寫字樓便敗得一塌糊塗了。
怎樣解決“性騷擾”這個問題,我們需要的不是挑釁,而是挑戰,挑戰那些保護和隱蔽性騷擾行為的積習。當然挑釁也不是絕無用處,我想這幾天大概會有不少報章開説“性騷擾”話題,爭得一點關注也是好的,就算是以作秀的方式,反正很多人除了表演也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