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養老服務需要有一條清晰的“紅線”
原標題:養老服務需要有一條清晰的“紅線”
更要緊的是,要形成更富操作性的監管指標體系與監管操作流程,及時堵上監管各個環節存在的漏洞,不為任何人留有“偷懶”“投機”的餘地。
《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近日正式頒布。這是我國養老服務領域的第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第一次從基本要求、安全風險評估、服務防護和管理要求等各個方面為養老機構劃定了一條清晰的“紅線”。
這項標準的最大亮點當數它的強制性。與一般的推薦性標準不同,這項標準對養老機構做出一系列硬性規定——符合消防、衛生與健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建築、設施設備標準中的強制性規定及要求,定期對養老護理員進行培訓、建立晝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從噎食、食品藥品誤食、壓瘡、燙傷、墜床、跌倒、他傷和自傷、走失、文娛活動意外等九個方面,做好安全風險評估與服務防護工作。這實在是一件一舉多得的事。有了這樣明確細緻的強制性標準,養老機構就會少一些“偷懶”的藉口和“投機”的機會,多一份自我提升的壓力與動力;有了這樣明確細緻的強制性標準,養老機構裏的老人們就會少一些被動與擔憂,多一份安心與保障;有了這樣明確細緻的強制性標準,監管部門就會因為有了一個更牢靠的抓手,而少一些軟弱與散漫,多一份清醒與堅定。從這個角度看,這條為養老機構劃定的“紅線”,也是兜住養老行業的一條“底線”。
不過,頒布標準是一回事,執行標準是另一回事。確如民政部有關人士所説的那樣,要將《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落到實處,還有不少事情要做。首先,應加強對標準的宣傳與解讀。要讓養老機構都知道,標準的規範內容是開業的最基本條件,不知道、做不到或做不好就可能被依法處罰直至停業整頓;要讓養老服務行政管理部門都知道,這個標準是履行職責的依據,如果不知道、不能依法監管就可能失職、瀆職;要讓老年人及其家屬都知道,從而清楚了解自己的權益在哪。與此同時,充分利用兩年的過渡期,對養老機構進行必要的業務指導與培訓,幫助它們儘快完成對標達標。對確有困難的養老機構,酌情給予政策性傾斜,幫助它們順利渡過難關,不掉隊。
更要緊的是,應儘快提高民政系統自身的監管能力與監管水準。為此,尚需逐項完善、細化《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的各項要求,形成更富操作性的監管指標體系與監管操作流程,在執行層面堵上監管各個環節潛在漏洞的同時,及時為相關工作人員劃定一條清晰的“紅線”,不給任何人留有“偷懶”“投機”的餘地。非此,不足以達成這項國家標準的強制性。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