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企業、行業組織成熟積極的反壟斷維權觀念,併為其維權行動提供公開透明的有力支援,是政府亟待補上的一課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日披露,該機構已對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業價格壟斷行為處罰人民幣8.3196億元,對日本精工等四家軸承企業價格壟斷行為依法處罰4.0344億元,合計罰款12.354億元。這是中國反壟斷調查以來開出的最高金額罰單。(8月20日新華社報道)
部分媒體將這個“天價罰單”與此前中國反壟斷機構針對IT巨頭微軟及通訊晶片業大鱷高通的調查聯繫起來,稱其為中國政府掀起新一輪“反壟斷風暴”的最新例證。還有一些外媒擔心,中國政府將利用反壟斷調查,限制大型外資企業在中國市場的發展。
然而,若仔細分析此次發改委開出“天價罰單”的詳細背景,人們即可發現,較之新近發生的微軟高通壟斷風波,有關部門針對汽車及其零部件行業的反壟斷調查“頗有年頭”,部分調查摸底工作早在3年前就已經啟動,只是最近取得關鍵確鑿證據後才開始收網。
另一方面,從反壟斷機構調查指控的內容分析,汽車零部件廠商所更多采用的是同類廠商價格共謀這種“卡特爾”式壟斷,而微軟及高通則被懷疑是單一企業為實現並鞏固市場獨佔性地位,以專利壁壘、傾銷等不正當方法混合使用排擠競爭對手。相比之下,後者壟斷行為無疑更為隱蔽,而查證難度也更為巨大。
基於此,反壟斷部門此番的“天價罰單”,與此前的微軟高通壟斷調查,更應被視為兩個相互獨立的反壟斷執法進程。或者更精確的説法是,“天價罰單”體現著反壟斷部門對常規行業壟斷行為進行處罰和震懾的力度在加強,而微軟高通壟斷調查則意味著反壟斷部門正嘗試對新型及高技術領域壟斷行為採取措施,這是反壟斷的廣度在擴大。
部分輿論將“天價罰單”與微軟高通壟斷調查視為政府有計劃地發動反壟斷“運動”,甚至過度解讀為打壓外企,除去時點上重合接近的因素外,更直接的論據還在於,上述反壟斷行動只出現反壟斷部門的身影,似乎是徹頭徹尾的政府主動行為。在這樣的前提下,對於政府反壟斷意圖的懷疑和揣度似乎也變得“合情合理”。
平心而論,相較于美國和澳大利亞反壟斷體系,我國的反壟斷機制設計更類似于歐盟國家,即由政府設立專門的反壟斷部門,該部門在工商部門的配合下,擁有強大的調查權和執法權,可直接對壟斷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而在美國和澳大利亞,處罰決定需要由反壟斷機構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審理裁定後做出。因而,中國和歐盟國家的反壟斷部門成為各自反壟斷調查的主角,幾乎無可避免。
可是,歐盟反壟斷體系卻並非是反壟斷部門“唱獨角戲”,包括受侵害企業、消費者維權組織、行業協會及公益律師等多方面力量,在反壟斷司法進程中均發揮關鍵作用。受侵害企業及行業協會可以高調舉報並在公眾媒體上爭取輿論支援,反壟斷部門在受害企業配合下進行獨立調查並作出相應裁決,而消費者、維權組織及公益律師可根據相應裁決發起法律訴訟以獲得民事賠償,這是一個完整反壟斷進程。
相比之下,在專門的《反壟斷法》頒行還不到7年的中國,相關企業還不會熟練地使用反壟斷法律工具維護正當的競爭權益,以及對競爭對手進行合理反擊。即便如微軟、高通壟斷調查是由企業舉報而發起,反壟斷部門和受害企業也沒有和媒體進行溝通、爭取輿論充分支援的意識。至於在海外反壟斷行動中頻繁扮演重要角色的行業協會,要麼軟弱渙散,要麼三緘其口,反壟斷行動因此遭遇無端揣測和過度解讀,就不難理解了。
因此,在有關部門反壟斷調查技術日益嫺熟之時,積極引導企業、行業組織及普通消費者培育成熟積極的反壟斷維權觀念併為其維權行動提供公開透明的有力支援,則是政府亟待補上的一課。(華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