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學費漲價 還得靠賬本説話

時間:2014-08-08 13:52   來源:廣州日報

  據中國之聲報道,多個省市區近日陸續發佈普通高校學費上調資訊,部分省區平均漲幅高達50%。業內人士指出,一些高校近年來投資增長過快,導致債務負擔加重,一邊“亂花錢”一邊“喊缺錢”值得警惕。

  大學教育本非義務教育,學生作為教育受益者,理應承擔一部分教育成本。此外,不少學校稱學費標準都是十多年前制定的,近年來物價上漲也是客觀事實。

  漲價不是不可以,但該不該漲價首先還是得用賬本説話。儘管一些高校為漲價舉行了聽證會,也曬出了“生均教育成本”。但所謂的“生均教育成本”中究竟有多少是花在了培養學生上,有多少是花在了學校行政或校園擴建上呢?只籠統算一個大數的“糊塗賬”,公眾認可度不高。其次,高校漲價也需考慮自己的“身份”,既然接受財政撥款,其公益性質彰顯無遺,調價便不該自説自話,而是要綜合考慮社會效益。網路調查中有超過7成受訪者反對高校學費上漲,這一民意趨勢不可忽視。還有專家稱國際通行慣例是大學學費不能高於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又或者不妨根據當地每人平均收入漲幅或者CPI漲幅來確定學費漲價幅度,都比高校單方面地開出“一口價”更令人信服。

  此次社會各界對高校漲價強烈反彈,除了調價機制不合理外,還隱含了很多深層次問題。首先,高校債務問題頻頻見諸報端,此次調價中不少地方也不避諱,還債正是漲價理由之一。近年來,部分高校盲目擴張,舉債建設新校區。大規模基建也成了一些人斂財的好機會,諸多落馬高校領導皆與此有關。一邊借債發展頻出政績工程,一邊經費濫用“老虎”不斷,還要讓家長多掏學費來填上經費窟窿,哪有這道理?應先完善高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財政部門應負起責來,沒有做到公開義務的院校不予撥款。金融機構、規劃部門對高校借債擴張也要該出手就出手。美國早在1965年出臺的《高等教育法》中就對高校貸款的條件、年限、利率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高校要通過仲介機構評估、舉債,也必須主動公開財務報表,這些舉措都值得借鑒。

  除了制度上的完善外,辦學理念上的糾偏更為重要。教育本應以學生為本,但近年來公辦高校卻有企業化傾向,幹的是企業該幹的事:圈地、建酒店、搞地産;算的是企業該算的賬:成本産出不是看培養了多少學生,而是看財務上盈利多少。“教授治校”理想尚未照進現實,“老闆治校”儼然有模有樣。接受財政撥款的公辦高校也打起自己的小算盤,無疑是大學精神的墮落。納稅人並不需要一所盈利能力很強的大學,需要的是一所能培養人才的大學。連這最簡單的一點,恐怕不少披著教袍的“老闆”們也早已忘得一乾二淨了吧。漲學費可以,但須提供更好的教育品質,相應提高獎學金、助學金數額。漲價前,必須嚴格落實教育經費收支兩條線,斷了個別人創收的機制便利,此外校長選聘、考評還是應以學術為導向,減少行政干擾、財務指標方面的考量。

  總而言之,並非見到漲價就要反對,只不過需漲得有理有據,漲得讓公眾心服口服。在這方面,高校應先自我反思,做好制度建設。否則,強行開工的漲價很可能淪為當前高校財務不透明、發展不科學的又一次縱容。(張漲)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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