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發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15年)》提出,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實現全國住房資訊聯網,推進部門資訊共用,2020年前實現全國住房資訊聯網。輿論普遍認為,實現全國範圍內住房資訊聯網,有助於核查官員的灰色房産,是加強反腐的有力武器,但這一制度要花6年才能建成,不是由於技術原因,更多在於既得利益群體的阻礙。
公眾對以住房資訊聯網助力反腐鬥爭的期待由來已久。全國住房資訊系統聯網工作啟動於2010年。2011年住建部提出,2012年底40城市建成本地數字化住房個人資訊系統,並實現與住建部聯網。但這項工作去年上半年才基本完成,目前各地正加緊將以前紙質的住房個人資訊錄入資訊系統。國土部負責人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表示,6月前將出臺不動産統一登記條例,建立不動産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不動産資訊共用平臺。近日召開的不動産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提出,用3年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從住房資訊聯網工作啟動到制定不動産統一登記條例,從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到實現全國住房資訊聯網,其間的進展與停滯、推動與反覆、觀望與阻撓、博弈與消解,雖然大多不見於正式的場合,但公眾仍然能有所感知,並深切體會到這項改革觸及的現實難題。
按業內人士的説法,住房資訊聯網在技術上並不複雜,將紙質資訊錄取數據雖然十分龐大,但不能成為一拖再拖的理由。江蘇省一名地方房産局官員表示,地方出於種種原因不配合甚至抵制,是全國住房資訊聯網一再“難産”的主因。具體而言,一些地方之所以不配合甚至抵制,主要是因為已形成對土地財政和房地産市場的高度依賴,擔心住房資訊聯網導致樓市下滑,影響地方財政收入。另一方面,人們更關注的是,某些官員由於擁有來源不明的房産,擔心住房資訊聯網令自己的灰色房産浮出水面。不難推知,這些官員也是阻礙、抵制住房資訊聯網的力量,其中有的官員在重要部門和核心崗位任職,他們明裏暗裏的態度與作為,也是全國住房資訊聯網“難産”的一個主要原因。
從這個意義上説,全國住房資訊聯網工作一再往後推延,也就為消化困難、化解矛盾留下了一個緩衝期。在地方政府層面,中央要求各地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當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和房地産市場的依賴大幅降低,其對住房資訊聯網的抵制情緒也可望大幅降低。而在官員群體的層面,全國住房資訊聯網留下一個緩衝期,相當於也為某些官員處置灰色房産、“洗白”非法收入留下了一個緩衝期——等到緩衝期結束,全國住房資訊聯網完成,官員以房産承載腐敗利益的方式將受到最大遏制。日前有媒體報道,廣東某市國稅局一名官員透露,他自己的房産已經處置完畢,他認識的很多官員也已陸續將房産處置,“誰會等著聯網後上面查到自己,傻子也不會這麼幹”。
為地方政府降低土地財政依賴留下緩衝期自然很有必要,然而,為某些官員處置灰色房産留下緩衝期有無必要?官員灰色房産大多涉嫌違法犯罪,理當依法查實追究,但從現實情況看,如果對所有官員的灰色房産進行地毯式追查,不但在操作上難度太大,而且可能引起劇烈震蕩,整個社會將付出難以承受的巨大代價。綜合考量改革的路徑和成本,留緩衝期之舉儘管有“赦免”和“贖買”之嫌,卻不失為消化“存量灰色房産”、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現實策略。
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改革既要大刀闊斧、一往無前,也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找到切實可行的辦法,才能突破既得利益格局的羈絆,啃下阻礙和抵制改革的“硬骨頭”。住房資訊聯網客觀上留下一個“緩衝期”,正是積極穩妥推進改革的一個現實注腳。(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