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查“在編不在崗”如何“步步用心”

時間:2012-05-15 10:06   來源:新華網

  5月3日,浙江省《永康日報》發佈“永康市在編不在崗人員自查情況結果通報”,該市有192名“在編不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月7日開始,該市派出核查組核查;5月9日,核查表明,大多數“在編不在崗”人員的公示情況屬實。(5月14日人民日報)

  目前,“在編不在崗”現象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存在,不僅造成公共財産資源的極大浪費,更形成新的不公。在嚴重危害政府行政效能的同時,更嚴重影響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然“在編不在崗”並不簡單等同於“吃空餉”,清查、處理起來要複雜得多。以筆者之見,徹查此類現象需唱響“四步曲”。

  第一步:收集階段。一方面由各機關事業單位自行清查,主動報送相關情況;另一方面暢通監督舉報平臺,公佈舉報電話,拓展舉報方式,如網路、報刊、電話、來信等,讓漏空者無所遁形。有了第一手材料,才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後續工作。

  第二步:核實階段。對於各單位上報和群眾舉報的“在編不在崗”人員,核查工作應體現公平公正,做到“精、細、嚴、準”。或可借鑒面試考官的組成形式,從各地抽調人員,到不同的單位隨機抽籤組成核查處,儘量避免人為操作和感情因素的存在。

  第三步:處理階段。造成“在編不在崗”現象的原因很多,“停薪留職”、部分長期生病人員雖無工作能力卻長期佔著編制、編制內個別人員不上班或外謀職業、“吃空餉”等。處理時既要區別對待,又必須把握好原則,不走過場、搞形式,須動真格、見實效。

  第四步:公示階段。主動公示徹查“在編不在崗”亂象,雖然曝了“家醜”,卻贏得了社會與公眾的掌聲和期待。來自媒體和公眾的監督、建議,也利於把這一工作做實做牢,利於“陽光化”政務,更能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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