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稱富者,在乎豐民
作者:楊福忠(河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教授)
2022年5月《求是》雜誌第10期發表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正確認識和把握我國發展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文章在談到“正確認識和把握實現共同富裕的戰略目標和實踐途徑”問題時,引用古語“國之稱富者,在乎豐民”,強調我們“既要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不斷創造和積累社會財富,又要防止兩極分化,切實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國之稱富者,在乎豐民”,這句話出自三國時期魏國謀士、軍事家鐘會的政論性文章《芻蕘論》:“國之稱富者,在乎豐民,非獨謂府庫盈、倉廩實也。且府庫盈、倉廩實,非上天所降,皆取資於民,民困國虛矣。”意思是,一個國家的真正富裕,不單指國庫充盈、糧倉充足,還指人民富裕。國家的財富取自於人民,民窮則勢必國庫空虛。這段話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同時也揭示了民富與國富的關係,對我們今天促進共同富裕、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具有啟發意義。
古人關於民富有很多探討,基於民本思想的觀點認為民富是國富的前提,在政策上應把富民放在優先的位置。管仲説:“善為國者,必先富民”。孔子曾建議魯哀公實行“使民富且壽”的政策,理由是“薄賦斂則民富,無事則遠罪,遠罪則民壽。”荀子在談到民富與國富的關係時更明確指出:“下貧,則上貧;下富,則上富。”因此英明的君主必須愛民,用政策使百姓富裕。如果君主肆意搜刮民財,導致“百姓虛而府庫滿”“上溢而下漏”,那麼就會出現“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戰”的局面,國家傾覆滅亡也就為期不遠了。這些觀點代表了中國傳統社會主流的價值觀,彰顯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智慧。
從實踐來看,凡屬盛世往往是為政者較為重視採取富民政策的結果。比如漢初的文帝、景帝,採取“與民休息”“輕徭薄賦”“約法省禁”等措施,使得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從而出現文景之治的局面。唐初李世民實行均田制和租庸調製,減輕賦稅,促進農業發展,同時重視發展商業和貿易。這一系列富民政策使唐初經濟迅速發展,國力日漸昌盛,為大唐盛世奠定了堅實基礎。中國古代社會發展的實踐證明了一個道理:經濟興則國運興,民富則國強。
“治國之道,富民為始。”這是古人總結的治國經驗。中國共産黨將古人的經驗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把人民至上作為自己鮮明的政治立場,把為人民謀幸福作為始終不渝的價值追求。強調“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要消滅貧窮”,把生産力是否發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作為衡量經濟政策對不對的標準。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個也不能掉隊。”黨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使黨在革命、建設、改革中始終立於不敗之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奮鬥目標。順利實現這一目標,必須以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為著力點,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不斷創造和積累社會財富,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這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的必然選擇。
富民之道,共同為要。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這裡的“共同”不是指整齊劃一,所有人都達到同樣的富裕程度;也不是指所有地區齊頭並進,同時達到同樣一個富裕水準。作為體現社會主義本質要求的“共同”,首先,要求的是平等,這個平等意味著每個人有同樣獲得某種利益的機會,即機會均等。其次,“共同”承認差別,允許合理地差別對待。我國不同群體之間、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差異很大,發展也不平衡。一方面,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個人、地區率先發展起來,並起到示範、帶動作用,最終實現共同發展。另一方面,國家對低收入人群、落後地區,在政策上給予支援。比如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加強幫扶保障強度。同時,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防止兩極分化,促進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