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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工智慧産業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2-09-14 11:07:00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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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張吉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執行院長)

  近日,深圳通過了人工智慧産業促進條例,這是我國第一部人工智慧産業專項立法。與此同時,上海的有關條例(草案)也正在徵求意見。兩部條例旨在為人工智慧産業的發展促進提供更聚焦的、有實操性的法治保障,指導和推動政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切實促進人工智慧産業發展。

  促進人工智慧産業發展與治理是近年來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的主題,人工智慧領域的科技、産業和制度等方面的國際競爭也格外激烈。2017年7月,我國發佈《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提出了面向2030年我國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的戰略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美國近年來也陸續提出多部人工智慧相關法案。歐盟則強調促進可信人工智慧發展,並明確提出“技術主權”“數字主權”,以加強歐洲在數字科技中的領導地位和戰略自主權。

  我國人工智慧産業在世界處於領先地位。深圳、上海兩地作為我國人工智慧産業發展高地,覆蓋了從底層硬體、核心演算法到上層應用等較完整的産業鏈條。但我國人工智慧産業仍存在基礎研究和核心技術研發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底層資源和數據要素流通不足、應用落地困難、制度滯後於産業發展等問題。兩部條例致力於破解産業發展難題,在促進人工智慧産業的措施上包含如下重點和特色:

  首先,激勵人工智慧基礎研發,保障産業自主發展。人工智慧産業相關基礎研究是保障産業持續發展、佔據世界引領地位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國數字技術産品領域的供應鏈安全遭到重大挑戰。我國必須堅持科技自立自強,對高端晶片、作業系統等“卡脖子”的關鍵數字技術加強攻關,為人工智慧産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兩部條例均規定了一系列促進人工智慧基礎研發的措施,包括針對基礎研究進行系統部署,制定政策鼓勵基礎理論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加強對重大科研平臺的支援力度等。這是對市場激勵不足的重要補充,是對我國人工智慧科技自立自強的有力促進。同時,兩部條例也都明確要繼續深化國際交流合作,這對促進人工智慧産業持續高水準創新發展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其次,夯實人工智慧“新基建”,構建産業生態優勢。算力、演算法、數據是人工智慧産業發展的三大基本要素,兩部條例均就促進這三大基本要素發展作出相關規定。算力是人工智慧運作的基礎。兩部條例都規定,推進人工智慧算力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開放既有的算力資源等措施,以保障算力供給,特別是使中小企業獲得普惠的公共算力。演算法是人工智慧的核心。兩部條例均強調,對開源開發平臺、開源社區等予以支援,對開放關鍵共性技術進行鼓勵和支援,這對加強高水準演算法的廣泛使用和增進演算法透明均有積極意義。數據被譽為人工智慧的“石油”。兩部條例都涉及了推動公共數據資源分級分類有序開放、建立共用目錄和共用規則等系列措施。特別要指出的是,深圳還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數字經濟産業促進條例》,其中專章規定了在促進數據要素流動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兩地列出的這一系列措施,實質上為人工智慧領域的“新基建”奠定了政策基礎。

  最後,鼓勵人工智慧應用,以倫理和法治推進科技向善。人工智慧的發展除了依賴技術和産業本身,社會公眾的信任和科學合理的法律制度也是重要基礎。兩部條例均強調了“以人為本”的原則,這是數字時代保護數字人權、實現數字正義的核心要求。兩部條例強調倫理治理與法律治理相結合、多元主體協同共治、人工智慧分級分類治理、發展和安全統籌協調,為人工智慧的有序、向善發展提供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具體措施。

  總體而言,兩部條例為充分發揮當地人工智慧産業生態優勢、促進人工智慧産業高品質可信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相信條例的通過實施,能夠更好地幫助兩地把握人工智慧發展的戰略機遇,打造國際一流的人工智慧産業高地,為國家層面的人工智慧立法提供更多有益探索,同時也能為人工智慧國際治理提供中國經驗。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