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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派駐村第一書記 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2022-08-22 08:46:00
來源: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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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周力、孫雪峰、張凡(南京農業大學)

  “十四五”規劃提出,要“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火車跑得快,全憑車頭帶。脫貧攻堅戰中,駐村第一書記發揮了重要作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應當繼續選派一批優秀幹部擔任駐村第一書記,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不斷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實現強村富民。

  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是鞏固落實脫貧攻堅政策的落點,也是鄉村振興的支點,還是有效聯通上下的中堅力量。從機關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國有企業中選出來的優秀年輕幹部,大多具有較高覺悟、知識水準、工作能力和踏實肯幹的工作作風,對黨的政策能夠很好地理解和把握。此外,他們還具有較強組織協調和開拓創新能力,能夠協調多方力量、整合多方資源,熟悉市場經濟規律。因此,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領辦農村集體經濟,不僅能聚集資源實現創新,而且還能在金融資本短缺的農村深度整合鄉村社會資本。

  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選派要“精準”為先

  精準選派,優化第一書記隊伍。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各地區各部門在選派時要綜合考慮年齡、學歷、個人閱歷等因素,擇優選擇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都匹配的優秀幹部。在考慮第一書記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發展方向等精準定位的基礎上,再結合村實際需求與情況,科學評判候選人員的匹配度,從而優中擇優,把最優秀、最合適的幹部選任到第一書記崗位。同時,為了增加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與村莊工作的匹配性,選派第一書記的範圍,應當從機關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國有企業乃至全社會公開招募具有經營管理經驗的優秀黨員。

  精準定位,壓實第一書記職責。發展和壯大集體經濟是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的政治責任。主管部門應當進一步明確駐村第一書記主要職責,從嚴考核管理,想方設法純化第一書記日常工作。駐村第一書記要在鄉鎮黨委領導和駐村工作組指導下,依靠、團結、帶領村“兩委”一班人共同做好集體經濟發展工作,對鄉村振興工作負第一責任。村“兩委”和鄉鎮不能將與集體經濟發展的其他日常事務強加於第一書記。對派出單位的工作嚴格落實脫産駐村,派出單位不再安排本單位業務工作,在村工作時間不得低於全年工作日總數的三分之二。

  作為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需要把“村集體”當“家”來看待、來“經營”,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和“主人”意識,持之以恒地在發展集體經濟中舉好旗、領好路。在領辦農村集體經濟過程中,第一書記需要思想再解放一些,思路再開闊一些,膽子再大一些,以“跳出村子看村子”的視野和格局,以統籌城鄉的思維和理念,想方設法發揮本村優勢,推進集體經濟發展。

  精準施策,提升第一書記功效。內強“造血”功能。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要在精準解讀“村情”的基礎上,分析農村集體經濟現狀,理清發展思路。找準問題根源、明確靶向,量身定做、對症下藥,堅持因人因地因類施策,既要注重治標、救窮救急,又要注重長遠、治根治愚治本。對於有資源優勢的村級集體,可以根據資源特點,因地制宜發展資源經濟;對於沒有區位優勢、資源較少的村級集體,建議走延長農業産業鏈、提高農産品加工能力、增加産品附加值的路子。對村級集體所有的經營性資産,採取村級集體直營、承包、租賃、參股、稅收分成和資産置換等有效形式,提高村級集體資産利用率。

  外強“輸血”功能。駐村第一書記的人力資本、社會資本等稟賦與村莊的自有資源在非正式制度與正式制度彌合的工作情景下形成“資本—資源”聯動效應,釋放了資本援助活力,促進了村莊自有資源的高效開發利用,並體現出“對症下藥”的高效辦事能力,最終形成“資本下沉”賦能“資源釋放”的高效機制。

  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賦能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保障措施

  加強聯合管理。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及鄉村振興部門對駐村第一書記進行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嚴格落實考勤、請銷假、工作報告、紀律約束等制度,推動駐村第一書記沉在村裏紮實幹。此外,建立省級示範培訓、市州重點培訓、縣市區兜底輪訓的三級培訓體系,邀請相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圍繞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等開展業務講座,助其厘清思想認識、明確重點任務、掌握方法技巧。

  堅持“誰派出誰管理”。派出單位承擔駐村第一書記管理的主體責任,將其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整合單位資源力量支援鄉村發展,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要制定管理辦法,強化跟蹤管理,不定期到駐紮村莊圍繞第一書記脫産駐村、履職盡責、工作成效和群眾認可度等進行督導檢查,堅決杜絕“一派了之”“兩頭不在崗”“出工不出力”等現象。

  完善激勵保障。充分發揮激勵保障的“指揮棒”作用,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任務、優化考核指標,推動駐村第一書記將行動落實到發展和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各地要保證本級選派駐村第一書記的工作經費,具體由各級財政統籌安排,派出單位要參照差旅費伙食補助標準給予適當生活補助,安排通信補貼,每年安排定期體檢,辦理任職期間定期壽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規定報銷醫療費。對派往艱苦邊遠地區的,還要參照所在地區同類同級人員的地區性津貼給予相應補助。各縣市區要加強跟蹤服務,鄉鎮為駐村第一書記書記提供必要的生活、辦公條件,對於不能提供住宿需租房的情形,其租房費用由當地縣鄉政府據實予以報銷。

  強化績效考核,完善對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的考核評價體系。要制定具體的量化考核指標,激發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抓産業、促集體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實際考核中,由所在縣鄉相關部門進行年度考核,以適當方式聽取派出單位意見,考核結果反饋派出單位。期滿後由派出單位會同所在縣鄉相關部門進行考核。考核過程中深入聽取村幹部、黨員、群眾意見,全面了解現實表現情況。把第一書記工作表現和後期的提拔晉陞有機銜接起來,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提拔使用、晉陞職級的條件。對駐村期間表現優秀、群眾公認的第一書記,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提拔使用;對符合職級或職稱晉陞的,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晉職晉級。此外,實行第一書記召回制度。對派駐期間不服從領導、不勝任工作、服務對象不滿意的,責成派出單位予以召回,同時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組織處理。

  實行風險兜底。為進一步激發和保護廣大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的內生動力,應當建立容錯糾錯工作機制。構建容錯糾錯工作機制,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當地村幹部“一手持劍衝鋒、一手拿盾自衛”的“顧慮”心態,激發第一書記幹事創業的積極性與創造性。與容錯機制相應的,應當推行“集體經濟收入保險”。該險種能夠覆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所面臨的主要風險,保障村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穩定增長。“村集體經濟收入保險”是運用金融保險手段激發第一書記建設積極性的有益嘗試。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