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戰爭時期,我們黨陸續制定了《關於建立報告制度》《關於健全黨委制》《黨委會的工作方法》等一系列文件,以規範黨內政治生活。
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為新形勢下如何開展黨內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本遵循。梳理“黨內政治生活”這個概念的來龍去脈,有裨于理解並規範黨內政治生活。
■列寧首創“黨內生活”這一概念
馬克思、恩格斯的政黨理論雖沒有提出過“黨內政治生活”,但他們高度重視黨的綱領建設,確立黨內平等與民主原則,強調服從權威與加強集中,維護代表大會和黨章權威等,這些主張和原則成為黨內政治生活的深刻內涵和理論淵源,為馬克思主義政黨如何開展黨內政治生活指明瞭方向。
第一次提出“黨內生活”相關概念的是列寧。1902年9月,列寧在《就我們的組織任務給一位同志的信》中談到“建立黨內報告制度”時,提出:“我們解決嚴重的衝突和意見分歧,實際上根本不是‘按照章程’投票,而是用鬥爭和‘退出’相威脅,這我們誰不知道呢?我們大多數委員會近三四年的黨內生活,就充滿了這樣的內部鬥爭。”這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第一次提出“黨內生活”這一概念,針對的是如何處理黨內矛盾問題。之後,列寧在其政黨實踐中又多次使用這一概念,論述布爾什維克的建黨原則、黨內生活和組織原則。列寧在建黨實踐中,首次確立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強調鐵的紀律,豐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
中國共産黨是在十月革命的影響下,以俄國布爾什維克為榜樣,按照列寧的建黨原則,在第三國際和蘇俄的指導和幫助下建立的,因此我們黨在建黨之初就根據馬克思列寧的建黨理論和實踐,按照列寧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建立,並制定了黨的綱領章程,對黨員、會議、紀律等作了規定。
在中國共産黨內最早使用“黨的生活”“黨內生活”相關概念的應該是蔡和森。1926年初,蔡和森在莫斯科擔任中共駐共産國際代表期間,應中共旅俄支部邀請作題為《中國共産黨史的發展(提綱)》的報告,系統回顧總結中共一大到四大的歷史及經驗教訓,文中多次談到“黨的政治生活”“黨的生活”“黨的內部生活”“黨內的生活”等概念,但此時“黨的政治生活”含義相對寬泛,不僅包括黨內生活,還包括黨的政治活動;而“黨的生活”“黨內生活”多在談到黨內問題時使用。之後,“黨的生活”“黨內生活”開始多次用到黨的文件之中。
圖為1948年3月25日毛澤東起草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報告制度的補充指示(局部)。
建黨初期,為適應嚴酷鬥爭的需要,我們黨注意用黨綱黨章規範黨的生活,強調黨的紀律和高度集中。雖然“黨內生活”這一概念沒有正式形成規範文本,但在黨綱黨章指導下,黨員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保證行使民主權利;黨員有言論自由,尊重不同意見;黨的代表大會能夠正常召開,黨內政治生活起步良好。
■毛澤東提出“黨內生活政治化”這一概念,更加凸顯中國共産黨的政治特性
大革命後期,受當時黨中央主要領導人影響,“家長制”、“一言堂”現象嚴重,破壞了黨內生活的正常開展,黨的事業遭受重大挫折。大革命失敗後,黨的工作重心開始向農村轉移,黨員成分發生很大變化,大批先進農民加入黨組織。1927年3月工人成分黨員佔53.8%,農民成分佔18.7%,至1928年六大,農民成分則達76.6%。表現到黨內,非無産階級思想問題越來越突出,嚴重妨礙黨的路線的貫徹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出現異常。黨的領導人很快意識到黨內生活的不正常,特別是毛澤東同志在新的革命探索實踐中開始思考黨內生活正常化問題,第一次提出“黨內生活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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