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設項目審計將可直接調查資金是否真實合法
時間:2012-06-08 09:02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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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記者7日從上海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獲悉,上海將出臺地方審計法規,其中規定,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時,可以直接對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招標代理、供貨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p>
<p> 根據正在審議中的《上海市審計條例(草案)》,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重點審查履行基本建設程式、投資控制和資金管理使用、項目建設管理和工程成本支出的情況。</p>
<p> 此外,上海還將明確,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和上海市規定應經審計機關審計的,建設單位或者代建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以及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中明確以審計結果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依據。</p>
<p> 上海市審計局局長宋依佳表示,2009年至2011年,上海審計機關共完成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2694個,通過審計監督,促進財政增收節支24.06億元,節省投資87.99億元,向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32件,移送有關主管部門處理事項15件。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是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來上海市審計機關圍繞促進城市建設管理,強化對重大工程項目、建設財力項目的審計監督,取得了顯著成效。(記者 仇逸)</p>
編輯: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