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電監會、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紛紛發佈文件,鼓勵民間資本進軍能源領域,引起各方的強烈關注。在經濟轉型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能源行業可以由國企控制,但需要刻意保持一定比例的民營和外企,這應當是能源行業改革的方向性目標。
近年來,能源行業比較顯著的發展特徵之一是民營比例越來越小。在能源國企做大做強的同時,還常常聽到民營企業“夾縫中求生”和“玻璃門”的呼聲。
電力行業對民資的擠出效應最為明顯。儘管發電側早就對民營和外資開放,但民營企業的比重越來越小;石油行業的民營加油站數量也在逐年減少;煤炭行業中,由於發展大型煤礦的需要,關閉、整頓、重組小煤礦的結果也必然是國進民退。當然,我國經濟轉型中,能源行業國企佔主導地位有其歷史原因和經濟發展階段性的需要,比如,國有大煤礦合併民營小煤礦可以減少礦難,提高回採率,應用更先進的採礦技術等,政府對能源行業的可控性也得以加強,同時有利於能源企業走出國門。
但是,目前國企迅速擴張,會帶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風險,國企壟斷是能源行業許多根本性問題的根源。其一,如果沒有政府充分約束,國企“以大為先”的經營特性可能造成能源産能過剩和浪費,而政府的行政産能管制又容易導致短缺;其二,國企高度集中會擠出民資與外資,降低了行業的有效競爭,限制了部門效率的改善;其三,國企集中導致能源價格成為政府宏觀政策的工具,放緩能源改革的進程。總而言之,這些風險主要可以歸納為效率風險、價格風險和社會和諧風險等三大風險。只要存在一定比例的以盈利為目標的民營和外資企業,這三大風險就會大打折扣。
應該説,近年來能源企業在經營管理理念和提高設備使用效率方面有很大提高,但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究竟處在一個什麼樣的水準,仍值得探討。按道理説,目前我國的能源行業效率不應該低,就電力來説,都是採用新機組、新設備,應該是高效率的。然而,國企相對不透明的經營結構,常常是監管的難題,而他們承擔的政府職能使得這一問題更加複雜化。目前很難判斷國有能源企業的經營底線在哪,比如有些行業的虧損可能是政策性虧損,所以企業經營者並不擔心。而一個沒有經營底線的行業是沒有效率的,民營企業和外資進入會為這個行業設立一個經營底線和必要的財務紀律性,也可為合理制定能源價格提供了一定的參考依據。讓民營和外企參與能源行業,對於國家安全不會産生大影響,相反,對提高整個行業的效率會有很大幫助。
事實上,目前能源行業的宏觀環境不利於民營和外企。能源價格的政府定價和管制使得能源投資充滿不確定性。能源是一個資本密集型行業,如果收益不確定,相對於國企來説,民營和外資企業進入這個行業的門檻就不一樣。而國企與政府千絲萬縷的聯繫,包括準入和融資上的方便也使得競爭平臺不公平。
國資委于2006年底出臺《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提出國有經濟應對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保持絕對控制力,然而國有經濟對重要行業的絕對控制力不能理解為國企壟斷。能源國企雖然在我國經濟轉型和保持社會穩定中起著積極作用,但是我國能源行業要實現進一步發展和整體産業升級需要提高效率。因此,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能源行業可以控制國企,但需要刻意保持一定比例的民營和外企,以提高全行業的效率。(新華都商學院 林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