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石投資 崔永
自2011年12月以來,央行已連續三次降低準備金率。目前,大型金融機構執行的準備金率為20%,中小型金融機構執行的準備金率為16.5%。下一階段,隨著經濟運作環境的繼續惡化、資本外流態勢延續,央行將繼續下調準備金率,但問題在於準備金率下調的幅度和空間有多大。
即便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央行僅將準備金率由17.5%下調到15.5%,下調了2個百分點。當前階段的經濟形勢顯然不支援把準備金率由前期21.5%的高位下調到很低的水準。根據相關數據測算的結果表明,準備金率降到15%的水準便達到適度水準。
保持適度準備金率水準
毋庸置疑,準備金率水準在不同國家或者一個國家的不同時期是不一樣的,既有實行零準備金制度的國家,如加拿大、紐西蘭、英國等;也有準備金率保持極低水準甚至接近於零的國家,如美國、日本等;當然也有準備金率保持較高水準的國家,如中國、巴西、印度等。
具體一國的準備金率水準到底應該保持什麼樣的水準主要由三方面因素決定。一是經濟運作情況;二是金融管理體制;三是貨幣政策框架。在那些市場化程度比較高的國家,金融企業治理結構相對完善、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能力較高,往往實行零準備金制度或者即便有極低的準備金率要求,而那些存在極低準備金要求國家的央行往往也幾乎不會使用準備金率工具。在那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由於市場化程度相對不高,金融管制現象較為普遍,金融機構治理結構相對不完善,風險管理能力也相對較弱,往往會要求相對較高的準備金率。
儘管現代準備金制度在新興市場經濟體已經演化為總量調控的重要工具,但準備金要求作為原始意義上防範流動性風險的功能依舊存在。而且,對於這些新興市場經濟體而言,要求金融機構保持相當規模的準備金,從而轉化為央行所持有的國債,也是滿足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需要。這也就是經濟學理論裏常説的“準備金稅”或者也可以稱之為更加廣泛意義上的“鑄幣稅”。因此,無論是從宏觀調控,還是防範流動性風險,或者徵收“準備金稅”的角度來看,對於中國這樣的新興市場經濟體而言,在現階段,保持適度的準備金率水準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