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 10:18:00 來源:京華時報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曉鴿)教育部昨天印發《關於做好2016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做好2016屆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指出,從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設置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對全體學生開發開設創新創業教育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高校要對有創業意願的學生,開設創業指導及實訓類課程。對已經開展創業實踐的學生,開展企業經營管理類培訓。要廣泛舉辦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支援高校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高校還要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並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於表彰在創新創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在創業方面,教育部要求,高校要通過合作、轉讓、許可等方式,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要通過學校自設、校外合作、風險投資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扶持高校學生創新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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