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臺意見高校將實施彈性學制允許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2015-09-07 13:34:00    來源:中國吉林網    

  中國吉林網訊 近日,我省出臺《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健全創新創業教育體系、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強化創新創業實踐、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完善創新創業政策保障體系、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給出具體措施。

  健全創新創業教育體系:

  創新創業教育目標將納入大學教學計劃和學分體系

  將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納入人才培養方案。高校要結合辦學定位、服務面向等及時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將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納入專業教育、文化素質教育以及就業指導教育,並納入教學計劃和學分體系。

  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2016年起,重點建設100門左右普適性好、理論聯繫實際、特色鮮明的創新創業教育課程,立項建設20門左右特色鮮明、共用度高、互動性強、教學內容可視性好的線上開放課程。建立線上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制度。

  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高校要廣泛開展啟髮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擴大小班化教學覆蓋面。鼓勵學生參加教師科研項目和團隊並納入學分管理。推動教師把國際前沿學術發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注重培養學生的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激發創新創業靈感。

  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高校要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對積極參與創新創業教育及學科技能競賽活動的學生可給予一定的學分,並可作為學生評優、表彰等重要條件。為有意願有潛質的學生制定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建立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優先支援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創新人才培養機制:

  2017年起全省高校將開設跨學科專業交叉課程

  完善學科專業設置、畢業生就業與重點産業供需預警機制。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和重點産業人才供需年度報告制度。探索建立協同育人新機制。深入實施系列 “卓越計劃”、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等,逐步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國際合作的協同育人機制。探索建立跨院係、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促進人才培養由學科專業單一型向多學科融合型轉變。2017年起,全省高校打通一級學科或專業類下相近學科專業的基礎課程,開設跨學科專業的交叉課程。

  強化創新創業實踐:

  大力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機構

  加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資源建設與使用。進一步加強高校專業實驗室、虛擬倣真實驗室、創新實驗室、創業工作室、工程訓練中心、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習訓練中心等實踐資源建設,積極創造條件向全體在校生開放。鼓勵高校設立配備有必要工具和材料的 “創新屋 ”。

  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支援高校充分利用和依託大學科技園、軟體園、産業園、就業基地、實習基地等現有條件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小微企業創業基地。2015年起,建立一批省級大學生創業見習基地、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範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和職業院校實訓基地。

  大力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機構。最大限度地盤活利用國家高新區、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以及高校、院所已有的有利條件,優化和完善現有創業服務機構的服務業態和運營機制。鼓勵與大企業聯合建立服務大眾創業的開放創新平臺,支援與社會力量聯合舉辦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

  創新創業政策保障體系:

  大學生初創企業允許“一址多照 ”“一照多址 ”

  降低大學生創業準入門檻。釋放商事制度改革紅利。允許大學生初創企業和電子商務專營企業將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為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地址,實行 “一址多照”“一照多”。允許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擴大經營範圍,實行 “非禁即入 ”。

  提供大學生創業場所。高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園,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場所和企業孵化服務。各地政府清理出來的非辦公類用房優先用於科技園、孵化器和政府主導新建的科技園、孵化器,並留出一定空間用於大學生創新創業。鼓勵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器。

  加大財稅扶持力度。轉變財政投入方式,綜合運用以存引貸、競爭分配、以獎代補、風險補償、貸款貼息、投資入股、委託貸款等多種方式,帶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向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高校每年從教學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創新創業教育專項。大學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完善大學生創業投融資機制。積極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鼓勵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機構進一步簡化程式,創新反擔保模式,降低反擔保門檻,允許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為基地(園區)內大學生創業實體提供擔保。

  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公共服務。整合政府、高校、企業和社會等各方面資源,建立吉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網站,集中打造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體系資訊網路平臺。依託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創業服務專門窗口,為大學生創業提供項目推介、創業培訓、市場評估、開業指導、融資貸款等服務。完善創業風險分擔機制,健全創業大學生的社會保障、救助扶持和心理疏導機制。鼓勵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及項目投資機構,為大學生提供科技型、成長型項目。

  專家解讀>>

  《意見》將增大大學生創業成功的幾率

  大學擴招後,我國大學生的就業形勢便日趨緊張,在這種情況下,不少大學生走向自主創業。“但是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也受到了很多問題的困擾,”吉林省創業促進會執行會長兼秘書長魏藍從2005年開始從事大學生創業培訓,她表示,在大學生創業過程中,創業資金缺乏、社會資源匱乏、創業經驗不足等都是制約大學生創業的難題。

  “這是一個令人歡欣鼓舞的消息。”魏藍表示,《意見》圍繞大學生創業中遇到的難題出臺了一系列措施,“非常全面,幾乎從理論層面和實踐層面,都給了非常完善系統的規定和範圍。”魏藍坦言,《意見》的適時出臺,“對那些創業的大學生來説絕對是一個利好的消息,它能讓更多的大學生享受到更多的優惠政策,大大增大他們創業成功的幾率,至少能延遲他們創業失敗的時間。同時,《意見》的出臺也會鼓勵更多的大學生創業。”魏藍説。 (記者 李納)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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