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項職業資格證書再取消 就業創業路又添新保障

2015-08-03 11:15:00    來源:新華網    

  核心提示:估計很多人都遇到過這種情況:從事一些行業時,需要考各類職業資格證書。幾年下來,報考費用沒少交,證書也考了一大堆,但證書的含金量有多大,自己的提升又有多少,其實並不一定清晰可見。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取消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發展背景下,職業資格的逐漸取消,無疑可以激發就業創業主體的活力,掃清就業創業路上的障礙。

  —— 職業資格證書:21年裏已有千余項

62項職業資格證書再取消 就業創業路又添新保障

  我國從1994年開始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包括準入類職業資格和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由人社部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設置。此外,各地方、各部門也自行設立了大量職業資格。

  據統計,截至2013年年底,國務院部門共設置各類職業資格618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219項,技能人員資格399項。地方自行設置職業資格1875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資格389項,技能人員資格1486項。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説,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可以促進勞動者接受相應職業教育培訓,為勞動者自主擇業和用人單位自主用人提供客觀公正的職業能力憑證,是一項好的制度。現有的改革是為了完善,使之更好地為各類人才服務,為就業創業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 日益沉重的職業資格證書,暴露出不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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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湯濤認為,職業資格制度自建立以來,在推動人們學習技術、鑽研業務、提高技能方面都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尤其是準入類職業資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設置,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經過多年的發展,職業資格制度存在三大突出問題:

  第一是太多太重,職業資格制度實行以後,由於缺少一個大的框架設計,使得很多地方和行業協會設置了不少職業資格,而且重復量很大;

  第二是有些組織、協會、學會在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的過程中,監督管理上做得不夠好,職業資格考試和培訓分離、鑒定和培訓分離做得還不夠;

  第三是有些職業資格是水準評價類的,但是有的地方把它作為準入類的。一大批職業資格認定已經不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要求。

  此外,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隨著職業資格種類越來越繁多,交叉重復的現象較為嚴重,一些職業資格“含金量”較低,參加培訓和鑒定的人員支付費用取得證書卻沒有實際效用,導致人才負擔嚴重。

  ——清理和規範職業資格活動進行時:211項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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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和規範職業資格活動始於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于2012年5月發佈了第一批公告,首批公佈了265項職業資格。2013年,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方案》,人社部牽頭開展了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印發《關於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由國務院發佈決定,分3批取消了149項職業資格,加上本次取消的62項,截至目前,國務院公佈取消的職業資格達到211項,佔國務院部門設置職業資格總數的34%。

  關於本次取消的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有25項,其中準入類1項,水準評價類24項,涉及通信、國際商務、外貿、品質檢驗等多個專業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有37項,均為水準評價類,涉及交通、農業、文化、機械製造、輕工、有色金屬等領域。

  ——“四個取消”原則下,職業資格證書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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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印發的《關於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四個取消”明確了減少職業資格的基本原則要求:

  一是取消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行業管理確有需要且涉及人數較多的職業,可報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後設置為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

  二是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産安全關係並不密切或不宜採取職業資格方式進行管理的,按程式提請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後予以取消。

  三是取消國務院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確有必要保留的,經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後納入國家統一規劃管理。

  四是取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確有必要的,經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後作為職業資格試點,逐步納入國家統一的職業資格管理。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集中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湯濤表示,“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發展背景下,職業資格不能成為就業創業的門檻。”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是簡政放權的一個重要內容。在職業資格管理上也要把該放的徹底放開,該減的徹底減掉,同時把該清理的徹底清除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變通。要針對現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轉型升級的新形勢,進一步把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做得更好。

  下一步要抓緊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長效機制,向社會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一方面,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另一方面,通過建立科學的國家職業資格體系,促進各類人才脫穎而出,提升更多産業、崗位的勞動和工作品質,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

  編後語:正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相關負責人指出的,“取消的這些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一步加大了資格認證清理規範力度,促進了監管方式轉變,打掉了一批市場主體創業興業的‘攔路虎’,有利於促進職業資格規範管理,減輕用人單位和人才負擔,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發展背景下,職業資格的逐漸取消,無疑值得肯定和期待。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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