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學者常有中國人“仇富”的論斷。然而,在社科院專家張車偉看來,社會財富或者收入以不合法、不合理或者不透明的途徑和方式流入了部分群體或者個人的口袋,這才是本源(5月20日《中國青年報》)。
很多時候,人們習慣用一種標簽化的東西簡化認知。比如,仇官思維、仇富思維。儘管,這種標簽化的認知簡單、精煉,可以在最短的時間裏增加人們認識的效率。但是,這種標簽化的認知也因為其簡化而存在以偏概全,甚至是扭曲、誤解的可能。以仇富為例,這個詞從表面上看,意思是人們對富人、對財富的羨慕嫉妒恨——羨慕嫉妒別人有錢,同時痛恨這種差距,乃至痛恨富人,無緣由的痛恨,只是因為財富而痛恨富人。
一旦對仇富産生如此簡單化理解,對一些輿論就會産生偏見,哪怕這樣的輿論只是對財富來源産生疑問,只是對公平的際遇有所訴求。在簡化的理解中,這些正當的輿論都會被解讀為嫉妒財富,嫉妒有錢人。似乎,所有的財富都是無需追問其合法性的,所有的對財富和有錢人的看法和質疑都是仇富的。結果,不僅一些輿論被曲解,富人與其他群體之間也陷入了無法融合和交流的狀態,而且一些社會問題和常識也被掩飾——所有財富都必須是乾淨的;所有奇跡必須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上才能勵志。
同樣,對仇官輿論的解讀也是如此。儘管,很多輿論的確充滿著對官員的偏見。但更多時候,人們質疑的確是因為官員本身留下諸多的疑點。人們只是有疑而問。就像,此前輿論對“火箭式提拔”的疑問一樣,人們去質疑那些火箭提拔的“官二代”,並非是因為對官員充滿猜疑,也不是對官二代充滿歧視,而是因為這種火箭式提拔難免給人以瓜田李下的感覺——恰好打破了常規,恰好其親屬中有官員的背景。所以,有著監督權利的公眾必須質疑。這是他們的權利,與仇官無關。
因此,厘清仇富、仇官看似是一種概念的辨析,但其實有著極強的現實意義。第一重要的,就是對輿情的正視。輿論當然有非理性的部分,但是輿論也是針對現實的一種公眾意見,包含、隱藏著公眾的智慧和期待。面對這種意見該如何解讀呢?一種解讀的方式是選擇性解讀,只看到輿論中非理性的地方,一味地放大輿情非理性的弊端,從而全盤否定輿論,並放棄對輿論中正確因子的吸收。一種解讀的方式是全面地看待輿論,並明白輿論對於自身的意義所在,知道接受輿論監督是一種義務,因此能夠積極地回應輿論,接受輿論的監督。顯然,後一種應對輿論的方式更有利於輿論的發展,更有利於自身的發展。否則,其結果必然是遠離輿論,遠離公眾的期待。(李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