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淩晨4時許,網友“安娜830321”發佈微博:“好醉,還得開回家”。隨後,該女子酒後駕車時喪生(11月1日《天府早報》)。
“好醉,還得開回家。”“安娜830321”的這條微博,本來是一句無奈的嘆息,但卻成了她最後的遺言。而奪走她生命的,又恰好是她自己所説的“好醉”!“安娜830321”的不幸遭遇,無疑是一記警鐘,是用生命證實了酒駕的可怕。
分析“安娜830321”的最後一條微博,我們不難發現,其所表達出來的是一些酒駕者身上所有的共性:一是某種淡淡的無奈。喝酒了,也心知肚明自己不能再開車。但總得回家,於是硬著頭皮去開車。這裡為我們提出了一個很明顯的問題,治酒駕是否可以從加強“代駕”服務、酒友及時提醒和勸阻等方面努力?可喜的是,一些地方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開始培養“代駕”行業,制定一些同飲者責任等規定。
二是明顯的違法故意。酒駕違法,嚴重的如果構成醉駕則是犯罪,將會受到刑罰。這些基本的法律規定,對於每一個司機來説,在其考取駕照的第一堂課上,可能就已經知道、明白甚至熟記於心。但到了關鍵的時候,卻禁不住僥倖、自恃過高等心理的驅使,對法律和自身安危、他人安危進行“選擇性遺忘”。如何克服這種故意違法的心態,將其變成嚴格遵紀守法的意識,顯然值得每一個司機深思。
三是酒後意識清楚但行為無法自控的現實。“好醉”是“安娜830321”對自己狀態的評價。按照沒有喝酒的正常人的邏輯,“好醉”的下一步,無疑是“不能開車了”。然而,對於已經“好醉”的人,她的思維和行為能力都已經出現了全面潰退。“好醉”沒有引來自省,反倒得出了“還是得開回家”的不正常結論?這其中不是無奈,而是思維和行為混亂的證據。
“安娜830321”去了天堂,但她卻用一句“好醉,還是得開回家”為所有的司機朋友們繼續敲響酒駕的警鐘。對比這句話,司機朋友們,特別是有過酒駕行為、酒後還欲開車者,有必要反思與自省,我們是否有過類似的心態,説過類似的話,或者做過類似的事情?比如“我喝酒了,但我沒醉”,比如“我喝了也能開”,如此等等。(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