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頭稅的産生跟官員過於迷戀財政增長有關係,過頭稅的消除也有賴於政府部門放棄一部分眼前利益。有戰略眼光和服務意識的官員應該能看到,今天不割企業的肉,不收過頭稅,明天這些企業發展壯大起來,將毫不吃力地創造更多的稅收。
據新華社和《經濟參考》報道,記者近期在浙江調研時發現,隨著一些地方土地財政能力逐步喪失,對企業徵稅、罰款就加大了力度,徵收“過頭稅”的現象開始出現。此外,財政部數據顯示,多地“非稅收入”出現逆勢高增長。分析認為,這表明亂收費、重復收費有抬頭之勢。
過頭稅是指為了完成稅收任務而過分地向民間收取稅費的做法,有時間上的過頭稅和幅度上的過頭稅兩種。浙江某些地方的官員半商量半逼迫地向企業收取明年的稅金,屬於時間上的過頭稅。而幅度上的過頭稅就更容易理解,加重單一稅種的稅負,或者在正常稅收之外巧立名目收“費”,這也是很多企業感同身受的遭遇。
中國企業的“稅負痛苦指數”本來就尷尬地居於世界前列,稅種繁多、重復徵收不説,有些地方還只顧眼前、寅吃卯糧。雖然國稅總局和財政部反覆表態決不徵收過頭稅,無奈有些地方狂徵、濫徵的衝動強烈。他們已經習慣了GDP高速增長、稅收加倍高速增長的日子:有些地方的GDP增速百分之十幾,財政收入增幅卻高達百分之五十乃至六十。他們已經習慣了預算安排大手大腳、行政成本和“三公”支出居高不下的日子,一旦經濟增長乏力,稅收不像往年那樣充盈,便啟動竭澤而漁的徵稅模式,向企業施加軟硬壓力。
徵收過頭稅的弊端顯而易見。最容易被過頭稅光顧的往往是民營中小企業,而近年來深受國際金融危機之害的也是民營中小企業。本來就在不太好的經濟環境中苦苦支撐,再背上比往年還要重的稅負,民營企業的經營活力、發展潛力、擴大再生産的能力勢必受到抑制。企業是市場的主體,民營中小企業還創造了大量的就業崗位,如果這些企業舉步維艱,甚至關門歇業,微觀經濟的壞死必然影響到宏觀經濟的健康,同時有可能造成洶湧的失業潮,到時擺在政府面前的就不只是經濟問題,甚至還有社會問題。
因而,不管是出於對民營企業利益的保護,還是著眼于宏觀經濟的發展後勁,都不能徵過頭稅。事實上,雖然中國的經濟增長較諸往年有所減速,但只要政府部門能調整心態,與企業共甘苦,靈活變通地徵稅,就一定能迎來轉機。首先,前些年各地財政收入連年增收,在財政支出上有一個“由儉入奢”的過程;如今財政收入不再高歌猛進,也得學會“由奢入儉”。既然財力不再寬裕,“三公”消費不妨降低,某些並非十萬火急的項目可以暫不開工。預算安排是死的,人是活的,沒有什麼不能通過正當程式改變,總之要量入為出,決不給企業增加額外負擔。
此外,不但要杜絕時間和幅度上的顯形過頭稅,還應該通過改革逐步免除結構上的隱形過頭稅。企業承擔的主要是所得稅和流轉稅,經濟形勢不好,企業不賺錢或者虧損,所得稅是免除了,可是産品流通過程中的流轉稅仍然要交,仍然會成為某些企業的沉重負擔。對於本小利微的企業來説,目前的流轉稅已超過了其承受能力,他們只能慘澹經營,甚至難以為繼。今年以來,中央政府推動結構性減稅,在有些地方已見成效。但是很多地方的企業仍然被顯形和隱形的過頭稅壓得喘不過氣來,這就需要進一步研究經營困難和稅費徵收之間的關係,通過稅制改革給企業鬆綁,創造更好的投資和經營環境。
説到底,過頭稅的産生跟官員過於迷戀財政增長有關係,過頭稅的消除也有賴於政府部門放棄一部分眼前利益。有戰略眼光和服務意識的官員應該能看到,今天不割企業的肉,不收過頭稅,明天這些企業發展壯大起來,將毫不吃力地創造更多的稅收。換個角度看,徵收過頭稅也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某些地方一意孤行強徵過頭稅,企業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李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