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發佈,將檢查範圍延伸至控股股東、並購重組當事人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並購重組當事人今後將納入上市公司現場檢查範圍。
中國證監會20日發佈《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今後現場檢查範圍不僅包括上市公司及其附屬企業和機構,如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涉及上市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並購重組當事人、證券服務機構等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可以一併在檢查事項範圍內進行檢查。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在《上市公司檢查辦法》基礎上對現場檢查範圍進行延伸,原因在於全流通形勢下,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往往與眾多的利益主體密切相關,相關各方尤其是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在上市公司規範運作過程中對其具有越來越大的影響力。此外,必要時擴展檢查範圍,增加檢查內容,對提高發現問題的可能性、增強震撼力,具有實際效果。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時表示,新上市公司、重組公司以及股價異動公司將成為現場檢查的重點,老上市公司的調查將以專項檢查為主。“實行現場檢查轄區責任制後,我們每3年對上市公司巡檢完一次。老上市公司持續運作沒有問題的話,主要對專項中的某一個事項進行檢查。此外,通過持續監管發現問題以及日常監管中沒有及時整改的,也通過現場檢查督促整改。”
現場檢查辦法規範了檢查人員和檢查對象的行為要求、細化現場檢查程式的相關要求、突出了現場檢查重點、明確了監督管理措施。
“中國新興加轉軌的市場特性,決定了在目前這個階段,要加大現場檢查和監管力度,做到監管關口前移,把問題消除在萌芽之中。”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説。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轄區監管責任制的實施,不斷發展和完善我國上市公司現場檢查制度顯得尤為迫切。經過幾年的探索和發展,當前上市公司監管實踐對現場檢查的方式、頻次、範圍和品質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針對特定問題及時開展的專項檢查,以及根據“三及時、五到場”的要求,對上市公司股價異動、重大事件、媒體質疑等作出快速反應的檢查,目的在於及時發現和化解風險,促進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保障市場健康有序運作。(記者 張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