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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觀景變“觀墳” 周傑倫告房產商廣告不實

時間:2011-10-09 15:01   來源:中國臺灣網

  周傑倫在淡水購入“臺北灣”21樓景觀豪宅預售屋,不料今年3月交屋前周媽媽去看屋,竟俯瞰到地面有許多墳墓。(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中國臺灣網10月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藝人周傑倫(周董)擁有7億元(新臺幣,下同)房產,他的母親葉惠美3年前幫他在新北市淡水區“臺北灣”添購一間96坪(1坪>3.3平方米)、要價2756萬元的景觀豪宅預售屋,不料今年3月她登上21樓新屋觀景,竟發現豪宅面臨亂葬崗,觀景變成“觀墳”,她認為房地產商隱瞞實情,要求解約退款,房地產商反要求付違約金,周媽媽和周董怒告對方“廣告不實”,要求退還已付的826萬元,並付10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據報道,周傑倫買的“臺北灣”位于淡海新市鎮,主打海景造鎮社區,已開發1.5萬坪,興建1693戶,當時面向高爾夫球場第一排戶每坪開出18萬至26萬元天價,吸引不少臺北市置產族,今年4、5月開始交屋。

  周家律師林信和昨表示,當初周媽媽去看預售屋時,工地與展示中心不在同一地方,看到的預售屋立體圖旁邊都是茂密的林木,且該建案廣告強調“球場第一排……由大屯山係、觀音山嵐、淡水河景,與球場譜成的如茵極美之境。”都在描述景觀之美,從沒提到會俯瞰到一旁的亂葬崗墳墓區。他說,周媽媽簽約現場是工地,亂葬崗被山坡前排樹木擋住,站在地面根本看不到亂葬崗,若知道有墓地,周媽媽一定不會買。 

  林信和說,周媽媽今年3月發現觀景變成觀墳後,認為房地產商隱瞞實情且廣告不實,立刻要求解約及退回已付款項826.8萬元,房地產商態度強硬表示若要解約,就得付購屋價2756萬元的15%當違約金,金額約413.4萬元。周媽媽不滿表示:“我又不是違約,是你騙我。”認為房地產商“寶路開發建設公司”形同詐欺,因此在7月提告房地產商違反公平交易、消費者保護等相關規定。

  “臺北灣”項目經理陳慶龍昨說,當時寶路開發公司委托甲山林廣告銷售,已要求現場展示新北市墳墓遷移公文,之所以會出現糾紛,可能是當時銷售人員說明不夠完整。他說,社區旁那塊有墓地的土地因為屬于森林保護區,地上不能有建物,已陸續遷移,近千坪土地由寶路開發公司負責綠化,該棟其他住戶都未退屋,葉惠美提告,讓他們感到“很悶”。

  甲山林廣告昨則回應,承接建案前並不曉得旁邊有墓地,銷售一半才發現有,即向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遷移,沒有所謂“未告知”的疏失。 

  臺媒記者昨至現場勘查,發現墓地已遷移,現場已整地完畢。現場陰廟萬善堂廟方人員表示,原址確實都是墳墓。新北市民政局表示,墓地已遷移完畢。不過周家律師林信和強調:“這就象是兇宅,你把屍體移走了,還是兇宅啊!”

  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機構官員張佑齊表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要求銷售人員有義務告知周邊環境瑕疵,如墓地、高壓電塔等嫌惡設施,未告知或刻意隱瞞,消費者除可退戶,也能要求減少價錢,或進入法律程序,由法院判決。

  全案前天開庭,周傑倫與母親都未出庭,委由律師林信和處理。林信和昨強調:“周家打官司是要討公道,並給房地產商必要教訓。”周傑倫目前人在新加坡,他所屬的傑威爾音樂昨說:“傑倫支持母親採取法律行動。” 

  由于前天開庭時周家律師和房地產商各說各話,法官為厘清真相,定下月1日傳喚周媽媽葉惠美出庭說明。(中國臺灣網 馮江)

編輯:王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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