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萬寧太陽河大橋坍塌 監理公司證書被疑過期

時間:2011-08-10 11:15   來源:中國青年報
<style type="text/css">

</style>
<p align="center"><img alt src="http://images.china.cn/attachement/jpg/site1000/20110810/0019b91ec8ef0fac33ad2f.jpg" /></p>
<p class="pictext" align="center">海南省萬寧市太陽河大橋坍塌現場。 朱永 攝</p>
<p>  “‘轟’的一聲,我就從橋面上掉了下去,根本不知道下面還有人,更沒有聽到有人的聲音。”回憶起一天前大橋垮塌的事故,48歲的四川人焦敬紅心有余悸,他是這個工地上的工人。</p>
<p>  8月8日17時30分左右,焦敬紅與18歲的小老鄉文德輝在海南省萬寧市郊區的太陽河大橋修復工地上幹活。此時的大橋修復工程已接近尾聲,澆築好一塊橋面方格中的混凝土後,只剩下10余平方米的面積即可完成混凝土澆築工作。</p>
<p>  橋面上的10余名工友顯得比較輕松,陸續走到舊橋的橋面上休息、喝茶,焦敬紅和文德輝也準備停下手中的活計休息一下。正想往舊橋的橋面上走時,兩個人突然聽到“轟”的一聲響,身體也緊跟著往下墜落。</p>
<p>  “那就是一瞬間的事情,新建的橋面一下就塌完了。”焦敬紅告訴記者,自己墜落下去時,就沒了知覺。萬寧市人民醫院住院部的住院卡顯示,焦敬紅左小腿的上段閉合性骨折,目前整個左小腿已被紗布包裹,需要躺在擔架上抬著進檢查室。文德輝就幸運得多,他只是右臀部軟組織挫傷,還可以走動。</p>
<p>  最不幸的是來自湖南的兩名木工,由于焦敬紅剛到這個工地五六天,焦敬紅甚至還不知道兩位工友的姓名。橋面澆築水泥後,兩名木工正在橋下檢查支架是否變形,沒想到橋面突然坍塌,他們瞬間被坍塌橋體掩埋。其中一人第一時間被搶救出掩體,在送往醫院途中不幸身亡。直到晚上10點30分,另一名被掩埋的工人才被營救人員挖出,已遇難。</p>
<p>  事故發生後,萬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營救。同時,該市成立了事故調查組、案件調查組、對外聯絡組、現場搜救組、善後處理組、安全生產檢查組等6個小組,全面配合項目業主做好善後處理工作。</p>
<p>  8月9日中午,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垮塌的橋面正是所修復橋梁的新建設部分,大橋分為5段,每段長20米左右,新建設的為大橋南邊的兩段,共約40米,靠近河中央的一段已澆築完水泥,橋面下被數百根手臂粗的圓木支撐著。垮塌橋面下,有些圓木已被折斷,有些則完全被掩埋在水泥和鋼筋的斷層下,橋面與地面已經沒有縫隙。</p>
<p>  <strong>監理公司資質等級證書被懷疑已過期</strong></p>
<p>  太陽河大橋1995年建成通車,全長百余米,是萬寧市區通往東澳鎮公路上的一座主要橋梁。2010年10月,海南洪災,太陽河大橋南岸搭板底下基礎被淘空,搭板下沉,交通被阻斷。</p>
<p>  專家鑒定後,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萬寧公路分局決定在原大橋加固的基礎上對大橋南段進行延長新建。2010年12月16日,萬寧公路分局召開局長辦公會,會議一致同意對太陽河大橋進行修復。該局的會議紀要顯示,在比較了3家有意承攬太陽河大橋修復項目的公司後,“會議一致同意確定景德鎮市東方公路橋梁建設有限公司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為黑龍江華龍公路工程咨詢監理公司。</p>
<p>  萬寧公路分局在2011年5月5日《2010年水毀項目情況匯報》中說,“選擇景德鎮市東方公路橋梁建設有限公司,主要是因為他們經常在萬寧地區承建公路橋梁工程,分局對他們以往承建的項目在質量上、外觀上、施工管理上都比較滿意,而黑龍江華龍公路工程咨詢監理公司也經常參與分局的工程項目和地方公路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是業主和施工隊都比較信任的監理單位。”</p>
<p>  2010年10月25日,萬寧公路分局與黑龍江華龍公路工程咨詢監理公司簽訂了《2010年萬寧公路水毀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雙方約定,包括太陽河大橋修復項目在內的三項水毀工程監理費用共計103865元。</p>
<p>  記者從萬寧公路分局提供的資料中發現,黑龍江華龍公路工程咨詢監理公司資質等級為“公路工程甲級”,有效期“自2006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13日”,即雙方簽訂合同時,監理公司的資質等級證書已過有效期。記者向萬寧公路分局索要該監理公司新的資質等級證書,但分局未能提供。</p>
<p>  “由于萬神線太陽河大橋損壞嚴重,情況復雜,修復方案到12月份才確定”,萬寧公路分局5月初的《2010年水毀項目情況匯報》稱:“太陽河大橋是比較重大的項目,2011年1月分局發函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局,要求對太陽河大橋修復項目進行質量監督,1月28日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局復函不予受理後分局自行派員監督。目前,已完成的所有項目質量達到合格標準。”</p>
<p>  2011年3月18日,萬寧公路分局與景德鎮市東方公路橋梁建設有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約定太陽河大橋水毀工程竣工日期為8月28日,合同總價款3057931元。</p>
<p>  3月的《施工合同》約定了合同價款,萬寧公路分局卻在7月才形成一份工程清單,明確了各項工程的具體款項。5月的《2010年水毀項目情況匯報》顯然將這一現象作為一個問題對待,該匯報在最後一段寫道:“目前,2010年水毀工程計劃尚未下達,分局與施工單位簽署的合同未能明確工程款項,無法進行計量支付,對已完成的項目,也無法進行竣工驗收,望上級盡快下達水毀工程計劃。”</p>
編輯:陳葉群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