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5月6日電 記者孟偉陽 通訊員湯崢鳴 今天下午,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謝某訴被告黃浦區人民政府不服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一案,黃浦區區長彭崧作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成為上海首個出庭應訴的區長。
庭審中,原告堅持認為案件所涉地塊屬於商業開發儲備地塊,被告不應以舊區改造為由進行徵收,無權對原告戶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被告就該地塊土地儲備性質和房屋徵收關係以及對原告戶徵收補償情況進行了詳細説明。合議庭經評議認為,被告未損害原告戶合法權益,依法當庭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據了解,上海各區(縣)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髮展並不平衡。行政領導出庭應訴的案件中,區級行政機關領導多、市級行政機關領導少;副職領導多、正職領導少;個別行政領導出庭應訴流於形式,實質參與程度不高。
3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的指導意見》,將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納入市和區、縣政府依法行政目標考核體系。
今天的庭審現場,除彭崧外,黃副區長許錦國、曹金喜、李忠民及部分委、辦、局正職負責人也來旁聽。
彭崧表示,作為黃浦區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是自己的一項重要工作。開庭前,他完整查閱了該案卷宗,並與各相關部門進行了商議討論。有關房屋徵收補償的行政訴訟案件,歷來是令區政府頭疼的問題,因此特意挑選這塊“硬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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