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劉正旭報道 廣東省政府網站昨日公佈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各市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的編制或修編工作,並提出到2020年實現特大城市和大城市60%以上市民依靠公共交通出行。
“到2020年,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公共交通佔機動化出行比例力爭達到60%以上。”《意見》提出,為實現這一目標,到2020年基本實現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全覆蓋,萬人公共交通車輛擁有量達到16標臺以上。此外,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市要加快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建設,建立和完善運營體系。加快推進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建設,到2020年底前建成以廣州、深圳、珠海為主要樞紐,覆蓋珠三角區域內主要城鎮的城際軌道交通網路。
《意見》還提出,要增強公交服務社區的能力,完善步行和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系統,解決公眾出行“最後一公里”需求。繼續實施廣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範工程,各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輛要優先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其中珠三角地區必須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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