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近日公佈的數據顯示,2012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長71倍。記者就此梳理了31個省(區、市)的2012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排行,上海以40188.3元位居榜首。
“居民收入35年增長71倍”這一消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記者梳理了31個省(區、市)的2012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排行。結果顯示,上海、北京、浙江這3個地區位列前三名。其中,上海2012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最高,達到了40188.3元。北京排名第二,為36468.8元;浙江排名第三,為34550.3元。
數據顯示,同全國24565元的水準相比,上海、北京、浙江、廣東、江蘇、天津、福建、山東這8個地區的2012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超過了全國水準。
值得注意的是,以萬元梯隊來分類,上海是全國唯一一個收入處於“4萬元梯隊”的地區。北京、浙江、廣東這3個地區的收入處於“3萬元梯隊”;江蘇、天津等19個地區的收入則處於“2萬元梯隊”。
此外,江西、寧夏、貴州、西藏、新疆、黑龍江、青海、甘肅這8個地區的收入處於“1萬元梯隊”,其中,甘肅以17156.9元排名末位。 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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