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長三角及珠三角  > 正文

杭州經適房可上市交易 增值部分55%歸政府

2013-08-16 09:30 來源:證券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昨日,杭州市政府出臺《關於規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和回購管理的實施意見》,自今年9月12日起,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將可以根據相關政策上市交易或者回購。

  《實施意見》圍繞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內部迴圈和申請回購等相關內容,明確了政策規定。其中,符合簽訂購房合同(含預售合同)之日起滿5年,並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産權的經濟適用房可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處置該住房。

  在這份《實施意見》中,杭州將2004年9月1日定為土地收益等價款繳納比例的分界點,在此之前簽訂的購房合同的,上市交易按照《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計繳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辦法》的規定標準計算相應費用。此後的,按照屆時公佈的評估與當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價差價的55%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據悉,杭州在擬定上市細則前,調研了北京、南京、廣州等城市的實踐情況,並徵求了各層面的意見,最終才選擇2004年9月1日為土地收益等價款繳納比例的分界點。

  我愛我家(杭州)市場研究中心認為,經適房允許上市交易,會對目前的房地産市場起到很好的資源重新配置作用。一方面,加快了房地産的流動性,滿足經適房業主的置業升級的需求;另一方面,房源量的增加,也對緩解市場供應,平抑市場價格起到積極的作用。

  目前,杭州市的經濟適用房總量為7萬多套,這份《實施意見》將影響到至少20~30萬人的生活。分界點前後的業主,會對是否出售經適房表現出明顯的差異。

  其實,對於經濟適用房是否可以上市,各地態度也表現不一。據了解,目前,包括濟南、南京、長沙等地,均放開了經適房上市交易。而北京住建部今年年初則稱,擬禁止經濟適用房直接上市進行交易,逐步建立經濟適用房封閉運作機制。

  從放開的條件來看,滿五年是一個普遍的規定,但各地對繳納的土地收益率不盡相同。目前,濟南方案要求按照差價的70%向市政府繳納收益價款,而南京規定溢價部分50%要上交政府。對比發現,杭州標準還不算高。

  經適房正在走向歷史,杭州也不會例外。根據杭州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2013年,杭州主城區經適房計劃開工建設面積減少到30萬平方米;2014年將減少到20萬平方米;2015年減少到10萬平方米。(李小平)

[責任編輯: 王君飛]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