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調整2013年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農居民平均養老金達到685元/月,相當於國家農民基礎養老金標準55元/月的12倍。企業退休職工平均養老金也調至2040元/月。
此次調整對象為2012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企業退休人員和村社區退休人員)。2013年1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樣按照新政策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此次調整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
調整後,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一般包括兩部分。一是每人每月發放95元定額部分。二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2012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3年1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次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目前,東莞農居民平均養老金為562.66元/月,以農居民平均養老金為例,此次調整的計算方法為,原農居民平均養老金562.66元/月+95元/月+562.66元/月×5%=685元/月。這相當於國家農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的12倍。
除了普遍調整外,新政策對特殊人群給予適當傾斜。
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提高專項津貼標準,繼續單列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正高級職稱專項津貼標準由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專項津貼標準由6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
2013年1月1日後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含2013年7月1日後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高級職稱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領取高級職稱專項津貼。對於普遍調整後養老保險待遇已經達到或超過事業單位同類人員退休待遇水準的,本次調整不再傾斜。
2013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發放一次性養老金720元,不列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仍未達到東莞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水準的,按企業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水準計發。
此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隨退休人員2013年4月的基本養老金一起發放。(記者/段思午)
■新聞背景
城鄉養老一體化
東莞先行12年
2011年,國務院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基礎養老金與新農保相同。
今年3月,廣東省公佈《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將原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統一併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而東莞早在2001年就在全國地級市中率先實施農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東莞參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按照統賬結合的模式,將本市戶籍年滿20周歲以上未能進入職保制度的農居民均納入養老保障範圍。這一做法比新農保政策出臺還早了8年。2010年1月起,東莞加快了社會養老保險城鄉一體化的腳步,採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通過財政投入和個人繳費,解決農保的歷史遺留問題。
目前,東莞農居民參保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按照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個人繳費比例8%,各級財政繳費比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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