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發佈消息,為加強部門決算管理工作,發揮部門決算在財政財務管理中的作用,財政部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決算報告制度》進行修訂並形成了《部門決算管理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部門決算管理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在全面清理核實收入、支出、資産、負債,並辦理年終結賬的基礎上編制決算。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綜合預算管理規定,如實反映年度內全部收支,不得隱匿收入或虛列支出。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應當及時入賬,本年的各項應繳國庫款和應繳財政專戶款應當在年終前全部上繳。(記者崔文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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