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店理事會(CCDFA)日前在珠海舉辦“大健康大未來”高端論壇。“從明年1月1日起,不得生産、經營和進口貼牌保健食品;一個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只能適用於一個産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管三司副司長張晉京表示,“當前貼牌生産的保健食品企業大多數存在不規範銷售和宣傳行為,我國對保健食品貼牌生産的‘禁令’將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張晉京在上述論壇上透露。據悉,“使用片劑、膠囊、口服液、沖劑、丸劑等形態,需定量食用且有每日食用限量的産品,不納入食品生産許可(QS標誌)範圍;聲稱保健功能的上述産品,須獲得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方可生産和銷售”等新規,也或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國家食藥監局已在業內完成《保健食品委託生産管理規定》徵求意見。按照該新規規定:“不得生産、經營和進口貼牌保健食品”。同時,“未獲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的食品不得在標簽、説明書上聲稱保健功能。”張晉京強調。
貼牌生産“禁令”一齣即引來業界極度關注。據悉,我國保健食品市場有30%-40%是貼牌産品,廣東省營養健康産業協會秘書長張咏向媒體透露,目前保健品行業批文被層層出租的現象十分嚴重,有的企業直接申請批文然後租賃給多家山寨廠使用,每年收取8萬-10萬元不等的轉讓費。
張晉京表示,新規一方面將進一步規範保健市場、保護消費者和規範企業權益,另一方面也促進行業整體安全和品質狀況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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