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發佈 或引新能源股突圍
本報綜合報道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明確了2020年我國能源發展的總體目標、戰略方針和重點任務。
《計劃》明確了我國能源發展的5項戰略任務:增強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優化能源結構、拓展能源國際合作、推進能源科技創新。
綠色低碳戰略是《計劃》明確的四大發展戰略之一。《計劃》指出,著力優化能源結構,把發展清潔低碳能源作為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堅持發展非化石能源與化石能源高效清潔利用並舉,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大幅增加風電、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電消費比重。
具體來説,《計劃》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天然氣比重達到10%以上,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62%以內。
《計劃》提出,削減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煤炭消費總量。加大高耗能産業落後産能淘汰力度,耗煤項目實現煤炭減量替代。到2020年,京津冀魯4省(市)煤炭消費比2012年凈削減1億噸,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
控制重點用煤領域煤炭消費。以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為重點,有序推進重點用煤領域煤改氣工程,加強餘熱、余壓利用,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鍋爐,到2017年,基本完成重點地區燃煤鍋爐、工業窯爐等天然氣替代改造任務。
為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計劃》提出,實施氣化城市民生工程。新增天然氣應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替代分散燃煤,組織實施城鎮居民用能清潔化計劃,到2020年,城鎮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氣。適度發展天然氣發電。在京津冀魯、長三角、珠三角等大氣污染重點防控區,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結合熱負荷需求適度發展燃氣—蒸汽聯合迴圈熱電聯産。
《計劃》提出,完善能源稅費政策。加快資源稅費改革,積極推進清費立稅,逐步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徵範圍。研究調整能源消費稅徵稅環節和稅率,將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産品納入徵收範圍。完善節能減排稅收政策,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加快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探索建立綠色稅收體系。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