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裏,點開朋微信友圈,微信滿屏都是賣東西的內容”。近段時間,這樣“吐槽”的人越來越多,同時,關於微信朋友圈創業的美麗傳説也開始流傳——坐在家裏發發微信,就能月入上萬。
通過朋友圈創業真的那麼美麼?
朋友圈成了生意圈?
“從不聯繫的學姐莫名其妙加了我微信,還打電話説要來看我。第一感覺是她被捲入傳銷組織了或者開始賣保險了?”一位網友在微博中抱怨。
不少人質疑,“微信朋友圈怎麼跟傳銷窩子似的?”
“微信裏的東西,我一般都只看不買”,30歲的張麗生活在成都,是一個2歲男孩的媽媽。她告訴記者,她從懷孕開始就喜歡在網上為孩子淘各種生活用品,是個離不開網購的80後媽媽。然而,面對這種利用微信朋友圈推薦商品的新商業形式——微商,她卻變得很謹慎。
“近一年,感覺朋友圈中的媽媽們做微商的特別多,商品也大多是嬰兒奶粉、尿不濕或者女性化粧品之類的。朋友圈像超市大賣場一樣,什麼都有,有些産品看起來很假”,張麗覺得自己的朋友圈越來越被無用的資訊佔據了,有時賣家還會群發商品資訊,她乾脆把他們都拉入黑名單。
對微商如此排斥,張麗有她的理由。首先,她認為朋友圈裏這些所謂的“朋友”也不是特別的熟,不知道她們是否真的可信。其次,好多商品的牌子在市面上聞所未聞,光靠幾張照片不知真假和品質如何。
“即使是網購,也會選擇産品品質相對有保證和售後服務有條件的大型電商,或者是通過熟悉的人從國外代購,不會輕易選擇朋友圈裏的商家。”她認為即使是淘寶上的小商家,還是可以選擇7天退貨之類的方法,而一旦與微商發生不快,對方輕易可以“拉黑”自己,維權就無從談起了。
刷刷微信,就能日進鬥金?
“也許真的可以日進鬥金,但自己還是放棄了。”28歲的穆藝研究生畢業後在長春一家政府單位當公務員。今年年初,一位多年不聯繫的高中同學聯繫她,邀請她和自己一起做微商,代理國內某不知名廠商的化粧品。
“她説自己已經做到了地區一級的代理,每個月收入是我的四五倍。”穆藝開始動心了,她照著同學的指導,試探性地把産品廣告圖片發到自己的朋友圈。
一天天過去了,沒有顧客到府詢問。打聽她近況的人倒是多了起來。“有同事揶揄説,打開微信就都是你發的賣東西的圖片,看得眼睛都花了。”
穆藝感到沮喪,一位朋友的警告更讓她心中生畏,最終放棄這次“創業”。“朋友提醒我,這些産品的廠家沒有任何的知名度,只是通過微信在推廣。品質好壞沒有辦法做出判斷。一旦出現問題,可能承擔的後果不堪設想。”
為了一探究竟,記者以想做微商代理為名,聯繫了幾位從業者。“很簡單,剛開始你就先轉發我發的微信,有人向你下單了,就讓買家把貨款匯給你,你再匯給我,我負責發貨,你從中提成。”一位微商告訴記者。當記者對她朋友圈中的商品都沒有價格表示奇怪時,她謹慎解釋,有人問價時再來問她就可以,她會24小時線上。
據一位微商透露,她們有一個全國代理的微信群,會定期舉辦交流會。當記者詢問能否加入時,被對方婉拒。對此,穆藝説:“那種交流會聽朋友説過,感覺像傳銷講座一樣給參加的人洗腦,鼓舞士氣之類的。不輕易讓外人參加也是能理解的,畢竟容易讓大家與臭名昭著的傳銷聯繫起來。”
微信購物,還需擦亮眼睛
“微信行銷和傳銷是換湯不換藥,所不同的是後者集結一班人在一起洗腦,前者培訓一班講師,經常性地組建百人以上的微信大群給大家灌輸理念。”在不少網友眼裏,微信行銷就是“傳銷”。
那麼,微商到底是不是傳銷?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給出答案:“傳銷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但僅在朋友圈轉發行銷帖還不是傳銷。微商發展下級代理是為了賺差價,這不屬於傳銷,但是微商號稱産品是‘廠家直銷,原版正品’,實際賣的是假冒偽劣産品,就構成了虛假廣告,是可以被追究責任的。”
微信上的真與假,正是廣大消費者所擔心的問題。如果打著高端海外代購的名義以假亂真,就不是小事了。
據了解,2013年以來,騰訊公司已通過一些技術手段對微商進行監管,封殺了部分存在問題的微商,但如今微信在全球已發展到4億用戶,不管如何監管,都很難做到“天衣無縫”。
採訪中記者發現,微商發行銷帖的手法更為含蓄,例如只放圖不放文字,不放産品價格。還會提醒在聊天過程中不要出現敏感詞,如支付寶、轉賬、銀行、匯款等,聊天中出現數字必須用漢字而不是阿拉伯數字。
微商讓不少人心存憂慮的另一原因,在於如何維權。電商賣家大多要與電商簽訂一定的法律協議,買家可通過一定的程式進行索賠或追溯。
“有的電商可以貨到付款,有的可以收貨後再確認付款,一定程度上對買家起保護作用。微商都是直接網銀或支付寶轉賬,缺乏保障。”作為資深買家,張麗分析。正是這些原因,讓穆藝最終決定打消做微商的念頭:“新聞曾報道一些微商代理收錢後就消失了,還有一些消費者發現假貨或不合格産品後沒辦法退貨和賠償,不知該找微商,還是直接找廠商。我也不想因此捲入任何糾紛中。”(光明網記者 吳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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