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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基站成垃圾短信發送新渠道 利潤可觀成本僅千元

2013-12-20 14:20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垃圾短信治理“舊病”未愈又添“新傷”。

  記者近日在北京、山東、廣西、海南等地採訪時了解到,除原有渠道外,近期垃圾短信又出現了偽基站等新的發送渠道。專家稱,通過偽基站,不法分子可以隨意設置短信發送人號碼,冒用銀行等公共服務號碼向附近手機用戶發送資訊,引誘用戶至釣魚網站,以實施獲取銀行賬號和密碼等詐騙行為。這樣的短信持續跟進當下的火爆節目和熱點,迷惑性很大,加上更加先進的技術偽裝處理,可以假亂真。

  偽基站案件頻發

  11月的一天下午,經精確測向定位,警方在廣西河池市南丹縣芒場鎮芒場街附近,從一輛銀白色麵包車內查獲正在發射垃圾短信的非法無線電發射設備。

  從今年10月20日開始,中國移動廣西公司河池分公司就多次接到來自南丹縣芒場鎮客戶的反映,稱每逢趕集日就會接收到大量廣告類短信,並且手機出現無服務或僅限緊急呼叫的情況,嚴重影響了正常通信。經該公司技術人員分析,初步判定這是非通信運營商人員使用倣真基站向該公司客戶發送短信的事件,短信發送並未經過該公司網路。

  據車內嫌疑人供述,被警方查獲的這套設備每日可以發送3萬多條垃圾短信,而群發廣告短信每條可收取商家2至5分錢的短信費用,每日利潤可觀。

  近期,諸如此類利用偽基站發送垃圾短信的案件在全國多地頻發。

  據業內人士介紹,常見垃圾短信通常由短信群發器、電信運營商集團客戶發出。發信人顯示為手機號碼的垃圾短信,大多數來自短信群發器;而短信代碼以“106”數字開頭的,常常來自三大電信運營商推行的集團客戶短信群發業務。

  與原有發送渠道不同,通過偽基站發送的垃圾短信無需經由基礎電信企業網路。工信部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近期偽基站問題日益突出,不法分子越來越多采用偽基站方式發送垃圾短資訊,並偽造端口或手機號碼,給廣大手機用戶帶來困擾和誤解。同時偽基站大多是移動式的,調查取證打擊困難。

  海南省公安廳網警總隊總隊長賀連升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偽基站可自由設定發送端的號碼,向在以該設備為中心的3公里內推送短信。並且,製作偽基站的零件在電子元器件市場都有出售,只要懂技術就可以組裝,成本僅為幾千元左右。由於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車載等流動性和隱蔽性較強的方式開展行動,給發現和查處此類不法行為帶來較大難度。

  法律障礙待除

  不少受訪者認為,治理“垃圾短信”首先應該進一步完善立法,加強對消費者和手機用戶合法權益的保護,為後續監管處罰措施掃清法律障礙。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下一步應推動出臺《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明確管理要求、企業責任、處罰措施等內容,為治理垃圾短信提供法律依據。還要研究制定《反垃圾短信框架技術要求》,推動落實《移動終端垃圾短資訊過濾技術》等7項反垃圾資訊技術標準,完善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

  北京郵電大學通信法研究中心主任婁耀雄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應儘快出臺對《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的法律解釋,另外,還要根據《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垃圾短信公益訴訟機制。

  還有專家認為,目前有關“垃圾短信”官司取證難,成本高,公眾維權存在困境,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作支援。現在主要的發達國家在這方面都有專門的法律,明確不同主體行為規範,為受害人尋求法律救濟提供相應依據,我國應該加快制定和出臺類似法律法規。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符啟林則提出了“綜合立法”的觀點。比如,在廣告法中進一步明確對廣告的定義、類廣告資訊的發佈、散佈垃圾資訊的認定等問題的規定,增加垃圾短信懲治內容;在個人隱私保護法中進一步明確公民在電信服務中應享有的權利等。

  此外,不少專家還提出,要將垃圾短信的“紅名單”制度、手機廣告準入制度等補充到相關法律法規中。

  強化監管力度

  多位受訪業內人士和專家建議,法律法規健全以後,還要採取強化問責機制、加強技術手段攔截、整治端口和“偽基站”、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等措施,確保垃圾短信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強化問責機制,並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多位專家認為,在當前情況下,治理垃圾短信必須要建立責任制,對相關領導業績的考核評價不能“唯收入論”,要將垃圾短信治理工作作為績效考核重要指標,對垃圾短資訊治理不力的企業和負責人要進行通報批評並嚴肅處理。

  “新加坡違法發送垃圾資訊的機構或個人可能會被重罰100萬新元(約合500萬元人民幣),我國應該借鑒這一做法。”海南省公共關係協會副會長代紅説。

  二是加強技術手段攔截。不少受訪者建議,要想治理垃圾短信,未來還要進一步加大技術手段攔截力度,通過電信運營商、工具開發商的長期持續收集、分析並分享垃圾短信生産和傳播規律,創造出對抗垃圾短信的更有力武器。比如,升級基礎電信企業垃圾短資訊網間聯動處理平臺,提高跨網垃圾短信處理效率,也可鼓勵開發和推廣基於手機客戶端的垃圾短資訊處置應用,提高用戶自我保護能力。

  三是進行端口專項整治,聯合打擊“偽基站”。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説,工信部要求基礎電信企業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暫停新增端口短信業務,對存在濫發垃圾短信、轉包用作其他用途的端口一律關停,端口號必須做到按省份、按地域可溯源、可定位,“誰發放,誰負責”。工信部還將對其他非基礎電信企業持有的端口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對偽基站生産、銷售和使用行為進行打擊,對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是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強社會監督。不少受訪者建議,未來有關部門應鼓勵各主流手機安全客戶端提供一鍵舉報功能,將垃圾短信舉報資訊與12321舉報中心共用,並鼓勵用戶投訴舉報,監督基礎電信企業對垃圾短信舉報資訊做好處置和反饋工作,形成對垃圾短信高壓打擊的社會氛圍。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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