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烏當區水田鎮原副鎮長賀建湘受賄被查“小官巨貪”,公車運回200萬現金
今年7月15日,貴陽市紀委監察局官方網站發佈消息:烏當區水田鎮副鎮長賀建湘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半個月後,7月30日,賀建湘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從今年5月份起,烏當區紀委監察局就開始調查賀建湘涉嫌受賄及騙取國家苗木補償款案件。7月14日,由貴陽市紀委對賀建湘組織實施“兩規”措施後,揭開了其接受貴陽市華盛園藝場法人代表郭先彬賄賂款271萬元的違法事實。原本家境富裕的賀建湘,為何會成為貴陽科級幹部中涉案金額極大的“小官巨貪”呢?《貴州都市報》記者深入調查,披露了查辦賀建湘以及為國家挽回580余萬元經濟損失的全過程。
“烏當群眾”舉報苗木補貼有貓膩
賀建湘走進紀委辦案人員的視線,始於“烏當群眾”的舉報。
“苗木補貼標準不一樣,當地群眾懷疑這中間有貓膩。”烏當區紀委監察局辦案人員介紹,舉報人提到的苗木補貼,是指修建貴陽東北繞城高速尖小線(尖坡到小碧的高速公路)項目前期,因土地徵撥佔用當地居民的土地後,對當地居民實行的補貼政策出現了差異。
而把賀建湘拉下水的,就是烏當區水田鎮下街組的郭先彬。郭先彬在2009年註冊成立貴陽市華盛園藝場公司並任法人代表,主要經營苗木種植。在2012年底,郭先彬打聽到消息,尖小線將從水田鎮經過,郭先彬立即動起了歪腦筋,2013年新年剛過,他就找到尖小線即將通過的李資村32戶農戶,並租用了他們的80多畝地,密密麻麻地種植滿苗木,就等著徵地補償款送到腰包裏來。
隨著水田鎮政府徵收賠償標準出來,郭先彬大失所望,在這個標準中,水田鎮的賠償有一個封頂限制,無論一畝地種了多少棵苗木,賠償時都以畝來計算,最高每畝地賠償5.2萬元,按照這個標準計算,郭先彬最多可獲得400多萬元的補償。但事後有人發現,郭先彬拿到的補償款遠遠高於這個數,竟達到了2000多萬元。
而這一切,“歸功”于郭先彬背後的“貴人”賀建湘。
半個小時的飯局空隙敲定兩千萬的“大單”
這筆2000多萬元的“交易”,郭先彬和賀建湘僅用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就談成了。
原來,在了解到佔地補償標準是按照面積來補償後,郭先彬就四處想辦法,想按照實際種植的株樹來補償。要知道,其他種植戶每畝最多種1萬多株,郭先彬一種就是8到10萬株,他租用的80多畝苗圃裏,桂花樹密集到像發豆芽一樣,密密麻麻根本不能正常生長。
為了把利益最大化,頗有商業頭腦的郭先彬把希望寄託在了時任分管徵地補償工作的水田鎮分管副鎮長賀建湘身上。2013年11月的一天,郭先彬找到了賀建湘的好友,請他幫忙把賀建湘約到龍洞堡一家海鮮店吃飯。
“就是在這場飯局上,郭先彬和賀建湘僅用了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就達成了官商勾結的協議。”烏當區紀委監察局辦案人員介紹,當好友在外點餐的半個多小時時間裏,郭先彬對賀建湘提出,希望對其在李資村的苗木能夠按照實際種植的株數補償。總計2000多萬元的補償款中,郭先彬答應按照總額20%的回扣給賀建湘作為答謝。
賀建湘很“爽快”地答應合作,但是提出補償金額太大,需要找一些人來分攤。最後在兩人的合謀下,賀建湘安排參與土地徵收工作的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主任文思菊以及副主任楊琴按照苗木種植株數給予徵收賠償。郭先彬陸續拿到了2180萬元的苗木徵收補償款,雖然分攤在郭先彬等22個人的銀行卡上,但全部錢都被郭先彬一人佔有。
事後,具體經辦此事的文思菊和楊琴每人也拿到郭先彬5萬元的“好處費”。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