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女子花90萬買二手房不能住或因過戶手續未辦理完整】女子花90萬買二手房,握有房産證卻7年來踏進房門未超過3次,這一荒唐的一幕發生在深圳。據報道,女子花90萬買二手房,是從第二任房東手上接手的,而原房東不肯搬離。而蹊蹺的是,法院第一次判女子花90萬買二手房合法,房東應該離開。而2014年福田法院又開具了與之前完全相悖的判決,認為女子花90萬買二手房違法,原産權人有權對房産予以追回。
女子花90萬買二手房握有房産證卻被原業主佔屋
7年前花90萬元買了套二手房,沒想到卻因老業主遲遲不搬導致7年來無法踏足。為早一天入住,深圳的巫女士為這套自己合法途徑取得的房産打了6年官司。2008年深圳中院判決巫女士是這套房産的合法所有人。沒想到事隔4年,2012年福田區法院卻判定巫女士要歸還房産給原業主。從合法所有人到歸還房産,這個180度大逆轉的判決讓巫女士很難接受。巫女士表示將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訴。資深房産專家提醒,在購買二手房時除了要核實房産證資訊,最好要求房主清空移交後再支付購房款,以免發生糾紛。
買了這套房産是想跟父母住得近一點,沒想到這個過程卻如此艱辛。深圳的巫麗琴和巫麗君姐妹倆無論如何也沒想到,自己通過仲介合法途徑購買的房産,7年來不僅一天都沒有住進去過,而且進門的次數都沒有超過三次。
[責任編輯: 郜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