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在《當代經濟管理》上撰文指出,網際網路金融依賴於網路化與資訊技術,與傳統金融模式的基礎完全不同,也就形成了完全不同於傳統金融的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特徵。因此在加大監管力度的同時,應更加專業化,更加技術化。
l、網際網路金融擴散速度快,廣度寬。網際網路金融以虛擬網路為基礎,網際網路網路是一個遍佈世界的網路,用戶數量難以估計,而且其以數字化形式傳遞資訊,資訊傳遞速度無時間地域限制,因此網際網路金融在資金支付與結算上廣度與速度都遠遠超過傳統金融。但與此同時風險擴散的廣度與速度也呈正相關同比例增長,可能産生風險的鏈條式傳染,引起公眾風險,這使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更加難以控制。
2、網際網路金融屬於普惠金融的範疇。網際網路金融強調風險自擔、自負盈虧,如此方能鼓勵人們選擇多元的金融渠道,減少對傳統金融機構的依賴,分散過度集中的金融權力。而網際網路金融的消費者大多為中小企業和普通民眾,其並不具備良好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一旦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出現系統性風險極易引發群體性嚴重事件,因此在監管過程中必須要著重保護金融消費者中的弱勢群體,促進嚴謹的契約精神。
3、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網際網路金融是網際網路與金融的融合,其不僅是技術的融合,也是風險的融合,網際網路領域的風險也會隨之傳導到金融領域,網際網路屬於高風險行業,其面臨著駭客攻擊、過度透明、無紙化操作等傳統金融領域沒有的風臉,使得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控制更具專業化與技術化。同時網際網路網路的全球性金融為跨國金融提供了便利,各國之間的風險也極易交叉感染。這些都導致網際網路金融的突發性風險可能性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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